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21
索引号 3212000005/2022-354859 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01-26
文号 时效
市司法局
  •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2-01-26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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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档可在泰州司法局(http:// sfj.tai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泰州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523—86197888。

一、总体情况

泰州市司法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目前,泰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落实政务公开年度各项工作

    1. 多形式多方面公开政务信息。全方位开放市、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天候提供12348话务热线,及时发布涉企纠纷法律知识问答和典型案例,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指引。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通过热线电话、网络平台,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自媒体平台向社会公众深入介绍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和改革发展动态,及时公开信息,加强与网民互动交流,全年“泰州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推送230条。

2.加大法制备案审查公开范围。一是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我市共梳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10件。其中市政府及其部门3件,均继续有效;县级政府及其部门7件,已废止1件,拟修改2件。二是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清理工作。市政府规章13件,拟保留10件,拟修订3件;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6件,拟保留5件,拟修订1件;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52件,拟保留35件,拟废止6件,拟修订10件,已废止1件。清理结果已按规定上报。

3. 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六大权力事项全部在江苏政务网上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制定许可流程、办理运行流程、设定依据、申报材料等要素并依法在泰州政务服务网及时公开。截止12月31日,2021年全年累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399件,及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今年没有新增以市政府名义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今年,聚焦重点行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出口外贸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认真摸排,全面掌握签订合同、劳资双方、债权债务、融资租赁等纠纷,及时排查、主动介入。聚焦纠纷隐患。各市(区)司法局要建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排查出来的企业矛盾纠纷,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逐一登记建档,防范涉企纠纷隐患激化。

畅通执法监督渠道。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工作日期间,市司法局设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48,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处理、纠偏查错。健全涉企执法监督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实行线上受理、线下派单、快速处置,定期发布涉企执法风险提示。

推动快速仲裁。围绕企业之间各类商事纠纷,引导通过仲裁方式快速处置。开通网上受理,鼓励通过“泰州仲裁委”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网上立案系统”进行网上立案、掌上立案。建设仲裁信息办公系统,推动网上仲裁审理。简化仲裁程序。成立速裁服务中心,完善速裁流程和工作制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纳入速裁程序快速办理,力争7个工作日内结案。

(三)加强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2021年,市司法局承办市人大、政协提案共11件,分别为:人大4件,主办1件;政协7件,主办7件。所有提案、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办理完成,今年办理的提案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提案、建议等征询反馈率满意度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3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得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0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复议、诉讼和申诉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公开工作的力度、深度、广度上看,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和信息公开栏目维护管理工作,依托泰州司法局网站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 “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完善,整合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和法治政府建设,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提高公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不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无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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