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21
索引号 3212000006/2022-354842 分类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2-01-26
文号 时效
市统计局
  •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2022-01-26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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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现公布泰州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统计局网站(网址:http://tjj.taizhou.gov.cn/) 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泰州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内容,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突出重点领域、规范公开程序,及时公开工作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79条,并认真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法治宣传等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底我局集中组织对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目前收到依申请公开43件,办结率为100%,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机构信息、统计工作、数据发布等内容,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切实推进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建设。进一步做好“数据泰州”数据发布平台的运营维护工作,不断丰富数据内容,增强用户获得数据的便捷感。继续依托门户网站办好“市长信箱”和“调查征集”等工作,及时解答公众对统计数据等方面的咨询,进一步增强与公众互动交流。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0

0

0

0

0

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

0

0

0

0

0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3

0

0

0

0

0

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还存在公开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需要增强、对数据资源的挖掘利用有待深化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统一部署,推进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加大数据发布解读力度,提升宣传回应质效。继续推进统计数据公开,推进专业数据解读通俗化,实现更加灵活和直观的数据解读形式,充分展现经济运行中的新亮点、新变化、新特点。

(三)深入挖掘统计数据价值,强化重点工作宣传。进一步发挥统计优势,用丰富的数据、图表和资料,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宣传工作,体现数据价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统计局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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