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21
索引号 3212000017/2022-35483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1-25
文号 时效
市应急管理局
  •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2-01-25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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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泰州市应急管理局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在泰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 yjj.taizhou.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进行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州市应急管理局联系(联系地址:梅兰东路118-1号,邮编:225300,电话/传真:0523-86895005;电子邮箱:tzajfgc@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指导基层推进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载体,完善公开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持续深化,政务运行环境更加透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提高认识高度。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一是开展专题学习。通过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月度办公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思路。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以法规处牵头,全体处室(单位)参与的模式,全面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专人跟进,确保有序推进。三是组织人员培训。多次组织内部人员集中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同时主动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协调联动机制。

(二)提高服务力度。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系统梳理与应急管理工作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并通过“应急动态”“通知公告”“事故通报”“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二是畅通信息公开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维护,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对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上的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完善,确保有效运行。三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通过举办“应急大讲堂”“法治大讲堂”总堂、“道德讲堂”总堂等一系列活动,让社会大众了解应急工作,同时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鼓励群众参与应急工作,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提高回应准度。一是聚焦安全生产热点。今年以来,我局先后通过“12345政风热线”回应了人民群众极度关注、经常咨询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等相关情况。截止2021年底,我局微信公众号共收到公众留言48条,其中30条有效留言,我局均快速反应、及时发声,确保不失声、不缺位。二是密切关注民生大事。借助泰州发布、微泰州等新兴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对涉及本部门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及对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存在较大影响的舆情作出重点回应。《江苏省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发布后,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我局立即在“微泰州”等平台上发声,进行快速回应,社会效果良好。三是严格落实文件规定。对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市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等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依申请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受理流程处理,定期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确保处置无遗漏,答复无偏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230余条,主要集中在“应急动态”“通知公告”“事故通报”“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在国家级媒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0余条,省级媒体110余条,市级媒体及市政府门户网站500余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0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及时认真地进行了处理回复。其中,对李志钢通过依申请公开平台在线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内容我局不掌握,我局进行了书面函告,为申请人提供了涉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对张会芳通过依申请公开平台在线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内容并未指向具体的政府信息而是以问题方式咨询了解本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2020年费用支出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数量、代理各类案件数据等不是本机关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不予提供。对田澧通过依申请公开平台在线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内容我局不掌握,我局进行了书面函告,为申请人提供了涉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情况

2021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向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责任意识有待强化,办理速度有待提高,公开方式有待完善等。为此,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思想教育。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做日常重点工作来抓。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从提高履职能力入手,紧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从而不断增强办事效率、保证办事质量。三是强化公开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相结合,在推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过程中,进一步拓宽公开方式,提升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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