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31/2021-354889 | 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27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21-01-27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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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公开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分工,做到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局办公室统一扎口牵头管理,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各司其职,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格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处室(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对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检查。
(二)突出重点工作,注重公开实效。牢牢抓住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认真梳理,编制政务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年内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6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年度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住房保障、房地产监管等多方面内容。在微信公众号“泰州建设”发布信息637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60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政策解读,对《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泰州市房屋征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泰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泰州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创新解读方式,运用主要负责人解读、新闻发布会、媒体解读、图表解读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让政策解读通俗易懂。
(三)拓宽平台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创新开展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精心打造“党建+物业”智慧平台,以“一张网”“云平台”“手机端”构建起政、企、民互动机制,通过“数据多跑路”,满足居民多样化的社区生活需求和社区事务参与需求,全市400多家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平台开展日常工作,服务业主用户近4.3万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80%以上的事务可以通过平台办理。一系列透明化的信息公开和便捷化的应用体验,构建起党建引领下的物业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将服务窗口开设到居民“家门口”,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增8 | 39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1 | 减5 | 7339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14 | 增23 | 139 | |
行政强制 | 3 | 0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 | 减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 | 1301万 |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1 | 1 | 5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5 | 5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6 | 1 | 2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5 | 5 | |||||||
(七)总计 | 51 | 1 | 5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2 | 2 | 2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部分处室、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继续加强;三是政务公开的形式不够广泛,内容不够全面。
下一步将努力做到: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扩大政务公开范围,优化政务公开形式;二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各环节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