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20
索引号 3212000012/2021-354895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01-27
文号 时效
市生态环境局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21-01-27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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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省生态环境厅、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基层群众、树立政府形象、改进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生态环境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一)突出重点,全面主动公开。不断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政策法规、重要决策、行政处罚、环境监管、环境质量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0年度共计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976条、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294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095条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83条,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生态环境、知晓环境状况、参与环境保护。

(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度共收到纸质和网站后台的依申请信息公开25件,均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答复反馈,及时有效办结,针对个别复杂性的依申请信息能够建立信息联动、反复磋商和沟通协调的灵活机制,近年来未发生一起因依申请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增进网民互动,更好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努力实现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三方融合,做好信息资源共享最大化,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发声。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实行“三审”审核机制,坚持“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做好内容更新,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实用性。

(四)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保障。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制定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有序开展、规范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66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1

 +4

 838

行政强制

 5

 +0

 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6305.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7

3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5

5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1

 0

3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15 

7

 0

3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1年,我局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1.主动公开方面。加大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生态环境质量、企业环境信息和环境治理进展等信息,特别是加大公开重污染天气的治理措施、进展和成效,以及重要舆情的处置应对措施等与公众生活相关的环境信息,满足公众环境信息获取需求。

2.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精神,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0年12月12日至13日,第一届健康长江(泰州)高峰论坛在我市举行,会议开幕式和高峰论坛通过“我的泰州”APP、“央视频移动网”APP、“新华社”APP、“泰州电信”APP同步视频直播。

(二)2020年,我局继续从两个方面对“健康长江泰州行动”进行信息公开:一是市政府网站“健康长江泰州行动”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发布涉及长江泰州段的饮用水源地水质、地表水水质以及污染源监测情况,为社会公众提供长江环境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切实提高长江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二是设立企业二维码身份证,对长江流域泰州段缓冲区3公里范围内所有入河排污口进行统一编码并生成二维码,建立二维码标识牌,通过扫描二维码可查看相应排口的实时监测数据,包括排口编号、排放去向、监测因子、监测结果等信息,提升社会公众对企业排放的监督能力,为长江环境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2020年度会同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8件,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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