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05/2020-354944 | 分类 | 公安、司法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23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20-01-23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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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泰州市司法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是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单位网站推送新《条例》全文、权威解读等内容,在微信、微博、普法公众号等刊载条例原文、讲解相关知识,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集中学习,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为提升政务的能力和水平,我局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学习活动,全体人员参加了学习。通过领导讲读形式,系统学习《条例》主要内容及修改动向、政府信息公开实务等方面内容;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准确,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9年召开新闻发布会;积极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认真组织“12.4宪法日”宣誓活动;在市政府广场公开展示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工作--开展法制工作图片展;举办“司法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力。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对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2019年共受理自然人信息公开申请6件,依申请公开1件,办结率和满意率为100%;其它5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的政府信息,已建议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申请。
(四)规范化开展政府资源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每年集中培训,相关工作人员不少于一次。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化实行审核信息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及时补充、调整和更新相关内容。加强学习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泰州司法局”(http:// sfj.taizhou.gov.cn)网站的作用,及时维护更新栏目内容,提高发布质量,提升司法智能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智慧司法”数据发布平台的维护工作。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积极解疑释惑,提升“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落实局政务公开联络员,邀请行风、政风监督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社会监督。积极做好“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局负责人走进市电台直播间,与听众进行直接交流,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及时办理通过“市长信箱”和“局长信箱”咨询和投诉的电子邮件。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的作用,着力打造“泰州司法”政务微博,通过自媒体平台向社会公众深入介绍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和改革发展动态,及时公开信息,加强与网民互动交流。全年“泰州司法”微博推送信息332 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3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0 | 38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 | 0 | 66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 | 0 | 6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0.5600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6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内容还不清楚。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继续做好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和维护管理工作。依托泰州司法局网站,加快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深化“放管服”,创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截止12月底,累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384件,办件量增幅达70%以上,及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对机构改革后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审批流程,将审批清单、办理运行流程、设定依据、申报材料等要素依法在泰州政务服务网及时公开。
(二)聚焦民生,加大群众关注领域的公开力度
今年,我局在全省范围内首家上线“泰有法”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执业信息手机APP系统,全面向社会公示我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等224家法律服务机构和1714名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和诚信状况诚信情况,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信息公开。此项工作被《新华日报》头版头条报道,还获得省司法厅柳玉祥厅长批示。此系统运行以来全市有65389名市民访问使用,方便群众自主选择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局还及时、快捷地向公众公开司法考试、法律惠民等各类群众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的政务信息。
(三)亮点纷呈,提案、建议办理满意率高
2019年,市司法局承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共11件,其中提案共8件,建议共3件。所有提案、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办理完成,今年办理的提案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提案、建议等征询馈率满意度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