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22
索引号 3212000032/2023-354836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1-19
文号 时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 发布日期:2023-01-1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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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为http://rsj.tai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公众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果助推人社事业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定期公布社会保险参加情况、社保基金运行情况以及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职能履职情况,适时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公开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信息。主动公开人社系统各领域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及时公布就业创业、社保扶贫、助企纾困等优惠政策措施,扩大公众知晓面。制作工伤预防宣传视频,“惠企惠民实,就业幸福多”网站专题,开展“敬老助老,暖心社保”、“泰州日”进校园、“百人走千企”等系列活动,让惠企、惠民政策走进千家万户,打通信息公开的“最后一公里”。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做好接收、办理、答复、寄送、存档等环节的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并及时流转至业务处室办理,确保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对已办结的依申请公开案件,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件一档,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2起依申请公开结转至2022年办结;2022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3件,均已按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发布信息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从是否存在政治性词汇错误、是否符合保密规定以及文字(数据)标点准确性等方面,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信息格式正确规范、用字准确无误、更新及时到位、链接有效导入和信息不涉密,确保相关渠道信息公开符合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加强本局门户网站建设,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首要平台,全流程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及时发布信息。完善政务新媒体运行机制,搭建更加高效的政务机构和公众互动沟通协作平台。2022年局门户网站推送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政策解读等信息590条;“泰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63篇,关注人数达10.9万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70.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一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职能工作推进过程中,主动公开、全面公开、及时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提升“应公开尽公开”的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内容和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偏重于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下一步,将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来源,充分利用局网站政策解读、问卷调查、文件下载等栏目发布信息,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三是队伍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队伍整体专业水平不够高,队伍整体素质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积极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在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过程中,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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