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21
索引号 01441862/2022-354870 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 其他
发布机构 国资委 发文日期 2022-01-26
文号 时效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信息来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01-26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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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国资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泰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工作形式,加强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发布、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问题,正确引导舆情,消除公众误解或质疑,提升公信力,国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关党委认真履行依法依规公开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全委政务信息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班子成员在分管业务领域中的职责任务。把加强政务信息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明确由办公室作为职能处室,一名同志专职负责政务信息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稳定、持续推进。

    二是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主动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方法,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市国资委召开市国资系统信息工作会议,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邀请相关领导对委全体与会干部授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组织各处室相关人员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了解,全面把握需政务公开的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实效。我委主动强化政策公开,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上线12345政风行风热线等形式,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全市国资国企发展的了解,进一步提升了国资工作公开透明度,收到良好社会效果。截止年底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公开,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

 0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表现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还不够广、信息公开的渠道还不够多。2022年,我们将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力争取得新进展,在拓宽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政府沟通群众的连心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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