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21
索引号 3212000037/2022-354852 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 发文日期 2022-01-26
文号 时效
市公积金中心
  •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 发布日期:2022-01-26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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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中心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公开。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重点和行业特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持之以恒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强化制度建设,着力规范公开

2021年,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会,积极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培训、学习及相关宣传工作,及时完善规范相关工作,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实施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查,并报经三级审签同意后,方可发布,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二)拓宽载体渠道,加大公开力度

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坚持以中心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加强与泰州电视台、泰州电台、泰州日报等权威媒体的战略合作,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渗透力,不断完善信息发布的载体和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中心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优化信息平台,方便群众办事

立足中心工作实际,加强对中心网站平台政务信息发布的规范和管理,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以中心办事更加透明,企业、群众获取公积金相关信息更加便捷为目标,持续对中心网站信息公开版块优化升级,确保网上办事指南各要素的完整性、准确性,实现网上网下统一,推动 “长三角公积金一体化服务”、“跨省通办专区” 更多服务事项。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信息公开。同时,借助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将社会公众关心的住房公积金办事流程、相关政策等信息进行公开,提高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

(四)积极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

中心始终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息公开中回应关注舆情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好政务公开在回应社会关切上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工作,加强队伍建设,规范行为,端正态度,提升标准,对于新出台的政策,及时收集分析媒体报道情况,全面掌握民众关注情况,正面解读并加强舆情正面引导,让全社会真正了解政策制定的内在要求和真正意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条例》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还有待加强。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对重要活动、重要文件及时、全面、主动公开,主动走进企业、街道、社区等开展政策和业务宣传,着力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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