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20
索引号 01441862/2021-354900 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 其他
发布机构 国资委 发文日期 2021-01-27
文号 时效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21-01-27 15:29
  •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泰州市国资委”)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规定编制,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协调、落实委各处室工作责任,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泰州市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系列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管理的力度,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展信息发布的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公开范围涵盖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解读、机构概况、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政府集中采购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开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范围相对较窄。新的一年,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为服务我市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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