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20
索引号 3212000024/2021-354880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1-01-27
文号 时效
市商务局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21-01-27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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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商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泰州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与更新,满足和保障了新形势下社会公众对商务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完善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督促各处室丰富互动交流、办事服务、提高更新频率,全年共发布393条信息,其中商务动态283条,通知公告49条,定期向信息公开查阅点等渠道移交文件。在局网站发布《关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现状及对策建议》、《生活必需品监测运行分析》、《企业或者个人如何进口自用疫情防护用品》等社会关心的内容,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针对“12345”热线交办的群众咨询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了解、第一时间回复,全年共完成“12345”热线交办单80件,主要负责人参加市“12345政风热线”上线活动一次,参加省“政风热线·市长上线”一次,以实际行动关注和回应群众。在疫情期间及时公开泰州市2020年春节和两会期间保供稳价工作应急预案、泰州市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等内容,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做出切实贡献。联合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高质量发展电子商务若干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2020年共办理3份群众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咨询,其中1份作其他处理(当面告知),1份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份结转下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共公开规范性文件7件(其中当年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涉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录等27项共享数据目录,全年上传文件70余份;转发国家级、省级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切块资金支持办法,2020年省级流通业现代化和促进消费切块资金支持办法,联合财政局等部门制定《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抗疫情稳外贸的意见》资金、泰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支持办法,并将以上资金支持办法拟安排的项目或名单在局网站公示。

    (四)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局网站信息发布实行三级审核制度,把好政治关、文字关。与泰州移动公司就网站安全、漏洞处置等方面合作,购买网络安全监测设备及相关服务,加强局网络安全防护。制定《泰州市商务局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反馈核实和网络辟谣工作机制》,按照业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处室做好本领域网上舆情核实反馈和网络辟谣工作,阻断网络谣言传播。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及时梳理政务公开内容并不断补充完善,展示商务发展动态。出台《泰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泰商发〔2020〕184号),细化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措施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到各处室、单位,进行监督考评,实现压力传递,确保事情有人管、工作有人做、责任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2

5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

3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1

1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及主动回应方式还需更加丰富。二是商务门户网站宣传度不高、受众面不广。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需要提升。

    2021年,市商务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素质,加大检查和督促考核力度。二是提高公开信息质量,规范发布内容,及时公开群众关注度高、信息需求量大的重点信息,想群众所想,发群众所需。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在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访谈、新闻发布会、交流座谈、政策宣讲等方式,拓展公开形式,扩大公众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完善办事指南,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标准化工作,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按照职能和行使层级,认领市级商务领域行政权力11项、34个子项,同时做好上下协调,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所有权力事项的名称表述、子项设置等基本信息完全相同,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完全相同。二是完善办事指南。在认真维护本级事项的同时,耐心指导各市(区)商务部门完成相应工作,确保全市所有企业在办理相同业务时所需要件资料、所经环节完全相同。三是提升服务指标。除国家政策、法规明文规定需要公示的许可事项,一律改为即办件。现有32个权力子项,保留6个承诺件,其余26个改为即办件,即办件占比达到86.7%;保留作为承诺件的事项,办理时间一律短为1个工作日,事项压缩度达到85%。

    (二)透明权力运行,推进简政放权。依法全面公开市商务局机构职能和11个内设处室职能等信息,确保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省、市审批改革办统一部署,动态调整“江苏政务网”中泰州市商务局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开。认领、删除当年下放、精简权力事项2项,包括: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企业新设变更备案,确保权责清单与实际运行情况一致。及时完善相关事项信息,确保与省审改办要求一致,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信息检测,并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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