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17/2021-35488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27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21-01-27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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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泰州市应急管理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在泰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 yjj.taizhou.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进行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州市应急管理局联系(联系地址:梅兰东路118-1号,邮编:225300,电话/传真:0523-86895005;电子邮箱:tzajfgc@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着力指导基层推进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载体,完善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持续深化,政务运行环境更加透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统一思想认识。我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月度办公会等形式深入贯彻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推动全体同志的思想认识转变和提高,牢固树立信息公开意识,并要求各处室(单位)要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相关文件资料及时汇总至牵头处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丰富公开形式。为了更好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泰州电视台开设《聚焦安全》专栏,重点播报全市安全生产新动态、新举措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全年共播出87期,以电视节目、记录短片的形式生动形象地向公众展示、公开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公开力度。
(三)拓宽公开载体。利用“泰州应急”微信公众平台、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有利于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鼓励网民对安全生产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征集掌握民情民意,服务群众,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满意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举办“应急大讲堂”、“法治大讲堂”总堂、“道德讲堂”总堂等一系列活动让社会大众来关注安全了解应急工作。依托各类活动为载体向社会公开,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了解应急工作的同时参与应急工作,促进我们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四)严格执行规定。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市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等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公文和政府信息的流转过程,将其与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结合起来,努力从源头上杜绝泄密事件发生;对信息依申请公开,安排专人定期登录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平台查询依申请公开申请,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受理流程处理,答复信息均经过局领导审定,做到按时准确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321余条,主要集中在“应急动态”“通知公告”“事故通报”“党建园地”等栏目;在国家级媒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0余条,省级媒体250余条,市级媒体及市政府门户网站600余条。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9 | 10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37 | -10 | 17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2607.053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及时认真地进行了处理回复。其中,对李桂芹通过依申请公开平台在线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内容不明确,我局进行了书面函告,请申请人补充修改申请书并重新提交。没有收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江苏省普菲柯医疗器械总厂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对本机关作出的执法文书相关内容来函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1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 | 1 | 0 | 0 | 0 | 0 | 2 | ||
四、截至2020年10月底尚未办结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向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公众的信息内容需进一步充实、丰富;二是定向、精准公开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信息解读不到位,还不能满足社会公众需要。
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教育培训。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重点就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及报送要求等进行统一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全力做好政策解读。通过与民众互动,规范和梳理所属领域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及时多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提高公开参与的广泛性、及时性,满足不同人群信息公开的需要,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舆论引导。
(三)丰富公开方式方法。在保证局门户网站公布政务信息的基础上,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作用。同时,对于局政策文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努力实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以新闻发布会、泰州应急管理公众号为平台向社会介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政策、重大举措以及执行情况、通报重点工作最新进展等。稳步推进政策解读,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重要政策文件内容进行解读。
(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根据《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检查,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三)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抓紧做好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线上线下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等各项工作,促进基层政府提升利企便民水平。
(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2020年年度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