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6330/2021-354903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01-27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21-01-27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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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强各类政策文件发布解读,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平台运行管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及时发布《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抗疫情稳外贸的意见》《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105件。加强政策解读,围绕2020年新出台的54件市级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持续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图解、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确保政府决策内容第一时间传递给社会公众。适应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引导市级有关部门、各市(区)积极做好复工复产、就业服务、民生保障等政策发布,及时公开疫情防控信息208件、复工复产信息293件。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编制新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用手册》和《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和常见问题选编》,向全市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发放1200余册。强化多部门协同办理、会商办理,邀请法律顾问、司法局业务人员介入把关,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020年共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5件,同比下降46.72%,全部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全年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3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3件,无被依法纠正案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2020年共制定市政府规章6部、规范性文件52件,并全部按时公开。制作发布“泰州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管理办法”等23期政策简明问答,阅读量超过10万。2020年公开政府公报12期(刊载公文53件),支持电子版公报PDF和文本格式的检索、查询和下载服务。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共开放2090个数据目录,5790641条数据,2831个API接口,全年访问量132410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国办规定的统一格式,2020年3月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工作,科学设置栏目版块、集约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检索查找,同步完成15类约47000件法定主动公开信息的迁移归类。根据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规范发展要求,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3轮清理规范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市保留运行比较规范的政务新媒体124个,比2019年底净减少41个。其中,按开办主体分,市级部门41个、各市(区)83个;按所在平台分,微信公众号101个、微信小程序2个、微博13个、移动客户端3个、抖音号5个。
(五)宣传培训情况。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公开目录、调整依申请公开平台。2020年组织开展全市性培训2场次,市政府办公室赴部门、市(区)开展培训3场次,累计参训800多人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组织开展2020年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和优秀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对全市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参与投票共42269人次,市工信局“‘泰企通’服务平台上线,初步实现‘四通’”、靖江市“发挥县级融媒体中心作用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健康发展”等17个案例获评政务公开优秀创新案例。2020年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督查2次,政务新媒体督查4次,赴各市(区)、市有关部门调研指导工作8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6 | 6 | 14 |
规范性文件 | 52 | 52 | 115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1 | 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1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3798.8854万元 |
注:第二十条第(五)项、第(六)项相关内容系部门以市政府名义行使相关权力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室列入统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1 | 2 | 0 | 1 | 0 | 0 | 6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4 | 2 | 0 | 1 | 0 | 0 | 3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重复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62 | 2 | 0 | 1 | 0 | 0 | 6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注:“(六)其他处理”的3件系党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0 | 0 | 0 | 3 | 0 | 0 | 2 | 0 | 2 | 0 | 0 | 1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公众查询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还不高,政策立、改、废信息公开不全面,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政务公开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发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与效果:
拓展工作内容方面。打造基层政务公开应用场景,围绕公众日常高频使用事项,推行政务公开场景式、套餐式、订制化服务。探索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日常信息需求。
完善工作载体方面。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功能,充实政务数据库,并优化搜索引擎功能,方便群众查询办事。加强与基层的联动,总结提炼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打造具有泰州特色的政务公开工作特色亮点。
改进工作方式方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土地征用、房屋征收等常见多发领域有关事项法定申请渠道的引导和提示,防止申请人“走弯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查评估,优化改进督查方式,减少实地考核督查次数,探索政务公开工作“沉浸式”评估、进驻式评估,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组织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分解落实并明确29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定期开展工作指导督查,共召开各类推进会5次,开展实地督查8次。建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集中向社会发布各市(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清单。
(二)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典型案例编制工作。协同市司法局,推动公安、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开展案例起草编制工作,从相关部门行使频率较高的行政处罚权事项中,精选不同判罚标准的裁量案例,经法制审核后向社会集中发布,共发布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8个领域35件典型案例,以公开助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情况。2020年本办承办1件关于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质量的建议,已按时答复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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