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32/2021-354877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27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21-01-27 15:29
- 浏览次数: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泰政传发〔2020〕94号)有关要求,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全过程,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成效,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一方面,加强人社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围绕“六稳”“六保”大局,及时公布各项稳就业政策。2020年4月底,启动就业服务“五进五送”活动,走进园区、企业、项目、镇街、社区,上门“送政策、送补贴、送用工、送培训、送岗位”,通过举办企业就业创业政策对接培训班、联系走访企业、发放惠企惠民政策宣传资料等形式,有效地推动了国家稳就业重大部署在泰州实施。主动公开人社领域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及时公布人社领域脱贫攻坚政策措施,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情况。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做到行政许可、处罚、强制行政执法行为主体正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并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另一方面,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人社领域热点问题、公众办事堵点痛点问题的研判和处置,及时有效地进行回应。针对新冠疫情这一突发重大情况,从2020年2月1日起,先后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了《泰州市春节假期和延迟企业复工期间有关劳动关系问题解读》《江苏省疫情防控期间保障职工工资报酬权益相关政策问答》《江苏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服务指南》等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与其他工作的联动,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12333热线、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大厅好差评等渠道,提高对社会关切的发现、搜集和反应能力。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共办理2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局办公室负责统一受理、流转,业务部门提出答复意见,必要时征求政府主管部门和律师意见。工作中,从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节点入手,完善公开申请的办理机制。在此基础上,严格规范办理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务求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采取适当形式主动予以公开。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建成大数据平台,积极归集本系统和外单位数据,并积极尝试应用。目前已归集122种数据,数据量高达15T;开发数据共享共用接口150个,对18家单位(渠道)开放,实现实时共享共用,接口调用次数近1.4亿次。增加人员新参保、待遇核定等数据校验,防止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获取户籍信息、死亡人员信息、学历等信息,为减材料、减证明提供可能;通过数据比对,精准定位未参保人员,减少基层工作人员走访量;通过数据比对,实现领取待遇资格人员免认证。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调整本局门户网站功能架构,在网站建设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板块,用好“泰州职称网”这一子网站,及时发布职称评审通知、公示各类评审结果,及时在网站公示各类人社资金发放情况,全年在网站累计发布近700条信息,较好地发挥了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升级我局原有的微信公众号,从原来的一周只能发布一次提升为每天能发布信息,目前该公众号关注达81478人;严格执行新媒体运维要求,规范新媒体平台运行,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以及出台的最新政策,全年累计推送287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4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增1 | 4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2 | 0 | 48145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2 | 0 | 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2036.78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3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7 | 7 | |||||||
(七)总计 | 22 | 2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2020年我局能够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政策公开形式不够新颖,重点信息公开还有所欠缺。
下一步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统筹谋划,开发一些图文并茂的解读产品,提高政策公开的群众接受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政务服务提升。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着力抓好就业创业、人才、社会保障、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进一步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