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37/2019-35497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 2019-01-10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1-10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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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心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现将我中心201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2018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在住房公积金政策、资金运作、窗口服务、风险防控等管理工作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问题,正确引导舆情,消除公众误解或质疑,提升公信力,为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民生工作中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我中心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任任组长,1位副主任和各科室、分中心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2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落实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心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细化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及要求,明确由中心综合科牵头,政策法规科等相关处室共同参与,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强化源头管理,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确保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运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充分利用对外公开服务窗口的场地、资源等便利条件,建立按时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公开环境,努力实现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同时送交,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满足不同群体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利用的需求,努力提高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三、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创新公开平台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我中心始终将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努力做到公开内容更充实、公开时间更及时、公开重点更突出,从而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38条,借助中心网站、“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中心官方微博、市长信箱、市委书记信箱、望海楼等平台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158次,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办理信件数量0件、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移送文件7份、依申请公开1条。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3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15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9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10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1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申请来源 | ||
1.党政机关 | 件 | 0 |
2.社会团体 | 件 | 0 |
3.企业 | 件 | 0 |
4.宣传媒体 | 件 | 0 |
5.科研院校 | 件 | 0 |
6.公民 | 件 | 1 |
其中:律师 | 件 | 0 |
科研人员 | 件 | 0 |
媒体从业人员 | 件 | 0 |
7.其他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办理信件数量 | 件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移送文件、资料 | 份 | 7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7 |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通知》和《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指引》要求以及规定模板编制《泰州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并于2018年3月中旬在政府门户网站、中心网站、泰州日报进行全文披露。年度报告做到应披尽披,不仅披露中心本部的数据,还及时披露分中心(管理部)的业务数据;不仅披露个贷业务情况,还及时披露风险资产状况;不仅披露业务收入情况,还同时披露中心管理费用支出情况,真正做到信息准确、公开及时。
(三)创新载体建设
近来来,中心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进一步强化公开的广泛性、实效性、规范性。利用中心业务大厅LED显示屏、业务告知单等渠道和形式,全面公开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审批流程、办事程序、政策依据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加快住房公积金政策在群众与中心之间的快速传递,实现“贴近式”服务功能;借助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调查,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行、业务政策等方面的内容向人民群众广泛公开;结合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送政策进企业、进广场、进社区,及时了解、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覆盖面广、受众多、宣传效果好的特点,进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等内容的宣传。与“泰州发布”、“微泰州”、“微视听”等新媒体合作,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与泰州交通广播合作,走进《生活改造家》节目,接受住房公积金咨询,解读住房公积金政策,极大增强了市民对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认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不强,信息更新不及时,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部门网站建设及平台互动仍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一套更加完善、更加统一的规范化标准。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力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规则,考评结果在年度绩效考评中予以运用。2019年,我中心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创新公开渠道和方式,力求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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