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18
索引号 3212000031/2019-354979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9-02-15
文号 时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2-15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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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19年2月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以在泰州市住建局网站(http://jsj.tai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进行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地址:海陵南路308号,邮编:225300,电话:0523-86882679,传真:0523-86882727)。

一、概述

2018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住建系统紧紧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总目标,始终坚持“激情城建、高效城建、精致城建、廉明城建”总定位,大力弘扬“把事当事,一次做好;作甚是甚,精雕细琢;争先领先,尽责担当”的新时代住建职业精神,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住建政府信息,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城建方面的政府信息,切实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稳步提升,为泰州城乡建设事业提供了优质信息服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在中国泰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其中,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政策文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重大项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泰州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资金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房地产监管32条、保障性住房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人事任免公开政府信息5条。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市级部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3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67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54

4﹒信函申请数

13

(二)申请办结数

67

1﹒按时办结数

67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6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8

2﹒同意公开答复数

7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8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9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5

(四)申请来源



1.党政机关


2.社会团体


3.企业

2

4.宣传媒体


5.科研院校


6.公民

65

其中:律师


科研人员


媒体从业人员


7.其他


四、行政复议数量

1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5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3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2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办理信件数量

3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移送文件、资料

26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目前中国泰州门户网站和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2018年,我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了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根据我局职能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将原有栏目整合为泰州建设、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查询系统等5个板块。

2微信公众号。2018年,为适应时代发展,我局又对外大力推广了“泰州建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权威发布全市住建系统的重要惠民政策和政务信息,进一步方便公众及时获取住建信息,提高信息公布主动性、时效性。2018年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581条。

3泰州市阳光征收与安置房源监管系统全面运行,开启了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互联网+”时代。房屋征收工作更透明,政务信息查询更便捷。以监管系统数据为支撑,在网上开设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平台,在现场安装触摸屏,极大地方便广大群众查看房屋征收信息。被征收人和社会公众关心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征收项目概况、签约进展情况和安置房源等信息,全部在网上公开。被征收人在平台界面输入身份证号码,通过短信验证,还可以查询到同一征收项目中所有被征收户的补偿安置情况。全程透明操作,让广大被征收户吃下了定心丸。通过实时信息查询和信息共享,提高了房屋征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保障了广大被征收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及政策解读数量

积极对城市建设相关法规文件进行政策解读,2018年对《泰州市市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泰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区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泰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泰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等六项重要政策法规进行解读。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将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社会。2018年10月11日,我局局长、党委书记高卫东就“红旗大道东延全线贯通”进行主题发布。2019年1月4日,我局又召开城建重点项目竣工发布会,集中发布一批年前竣工的市政道路和园林绿化项目,同时围绕我市城市建设方面等热点问题与网友们面对面沟通交流,为网友答疑解惑。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市级门户网站设立住房保障专栏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依托区、街道、社区现有的资源和设施,定期将住房保障信息予以公开,同时将住房保障政策及相关信息制成宣传手册,向群众发放,为公众就近获取住房保障信息提供便利。

(二)建立媒体联系机制。与泰州日报、晚报等传统媒体保持经常性的联系,通过媒体向群众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度。

(三)通过望海楼论坛等网络平台,加强与网民互动,关注网民反映的问题,能解答的第一时间解答,对网民的投诉派专人调查、跟踪、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增强了网络问政效能。四是建立健全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通过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实现了住房保障对象“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的一一对应,保障性房源的“一户一档”。并开通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对外公示和自助查询功能,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力度。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登记、处理、告知、寄送、归档程序,严格办理时限,努力做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提高办理质量。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其中在线申请54件,纸质申请13件,较往年有大幅度增加,但全部按规范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按照申请人指定的获取信息方式进行答复处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收到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1件,行政诉讼5件,除有3件结果没有出来,其他均维持。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

2018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继续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细化、深化、量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局将继续贯彻新时代政务公开的重要使命与担当,进一步加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力度,注重结果内容公开向过程内容公开的转变。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活动,进行信息公开审查、依申请受理、网络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全面提高专职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继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务公开工作氛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局系统所有工作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参与意识,形成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工作氛围,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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