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43/2018-35500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8-02-27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8-02-27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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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泰州市教育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深入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将推动信息公开作为深化职能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细化公开内容事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教育领域透明度。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7年,泰州教育网全年发布政府信息2000多条;官方微信“泰州教育发布”已受到20多万人的关注,累计发布微信近1900多条;完善了中考分数查询、泰微课搜索等服务功能,活跃度和影响力在全省教育系统官方微信中继续名列前茅。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围绕中考招生改革、学区划分、学生体质健康、学校食堂、幼师待遇等热点问题,组织了新闻发布会、记者见面会、媒体集中采访活动,及时通过《泰州日报》、泰州电视台等本地纸媒和网媒发布教育信息,总计450多条。《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江苏教育报》《新华日报》《江苏卫视·江苏新时空》等媒体宣传了我市相关教育政策及教育改革的举措经验,发表了68条通讯或简讯。
2.召开听证会、开展教育服务进社区活动、举办党员义工广场宣讲活动,印发宣传折页《走向卓越》,官方微信“泰州教育发布”每天推送教育资讯,泰州教育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关注热点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舆情监测回应机制,及时有效处理负面舆情达80多起,及时处理恶性炒作事件20多起,主动利用“泰无聊”“太灵通”网站及“泰州发布”“泰州先锋”“微泰州”等微信发布权威消息和正向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积极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并指定专人全程参与、跟踪到底,公众可通过网络提交、传真、函件、当面递交等形式向我局提出相关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收到市政府网站的申请8件,均已按时答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市教育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教育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并专门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并将其纳入局机关内部个人绩效考核事项,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制定《泰州市教育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日常监管、有效抽查、危险隐患排查、责任追溯、专项整治、信用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避免管理缺位。重点推进阳光招生、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教育收费、行政处罚、工程建设、校园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反馈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网站每日动态信息均经过相关人员审核,再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发布;工作文件的发布经处室审核、办公室审核、局领导签字后发布;一般性的公告公示等均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发布。严格的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三)丰富载体,拓展途径
一是超前服务,不断增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根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基本要求,我局始终把高中阶段招考、高考录取、学校收费等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领域,坚决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二是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每年面向毕业生开展供需洽谈会,邀请企业到校进行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定期将企业招聘信息情况在学校网站和橱窗公布。采用橱窗和讲座形式,将政府鼓励大学生、职校生自主创业的政策在校内宣讲、解读,鼓励学生自主创业。
(四)加强学习,提升能力
认真组织了相关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17年泰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等文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感,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对照群众的需求和面临的教育新形势、新任务,存在着公开的信息内容、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2018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