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28/2018-35501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8-02-26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8-02-26 08:27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咨询投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泰州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陵区凤凰东路69号,邮编:225300,电话:86320290,传真:86320211)。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推进政务公开、警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夯实基础、完善机制、优化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持续深化,业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公安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一)深化公开内容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进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等信用信息的及时公开,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进一步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现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通过完善和拓展“微警务”建设,目前,微警务共上线交管、户政、出入境、治安、报警求助等服务事项9类113项,其中实现包括机动车信息、驾驶证信息、违章信息、路况、户口登记信息、执法公开、警务地图应用及其他便民信息查询共有8项。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的及时性,结合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微警务二期上线等重要措施的出台,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公开政策解读等文稿。
(二)优化公开平台
2017年,抓住政府部门网站后台整体迁移市级统一技术平台的契机,对泰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重点优化了网站栏目设置和布局,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公安动态、查阅政策;统一了办事服务平台,实现集中受理、分别办理、统一反馈、全程监管。推进“微警务”二期建设,在全省较早实现了市、县微警务全面建成用户中心、人脸识别、PC端、新增业务应用等二期规划功能,全市微警务集群总关注用户突破155万人,比上年增长近2倍。民意诉求服务中心对群众咨询、投诉等归口受理、跟踪督办、扎口反馈。
(三)丰富公开形式
积极组织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公开活动,全年开展110报警服务、119火灾防范、经济犯罪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范等广场宣传活动,现场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措施,解答群众咨询;每月开办1期市民警校,由“请进来”综合“走出去”,进企业、进学校、进车站等,普及交通安全、毒品知识,指导防拐骗、防电信诈骗、防青少年犯罪等法律常识,提高守法遵法意识,增强法律素养。充实交通文明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随警参与交通疏导等活动,在切身体验中了解公安职能职责及相关管理规定、工作措施、防范知识。
(四)完善公开机制
坚持定期对制发文件进行梳理,应当公开的及时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受理、承办、审核部门间的会商研究,依法依规办好每一件公开申请。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案事件等,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50件。年底发布2017年度泰州市公安局政务公开“报告单”和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集中展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公众评议。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进一步提升。2017年,市公安局通过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安局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和报纸、公告栏、电子大屏幕等载体,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875条,同比上升25.5%;其中,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2890条,同比上升4.3%。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5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市公安局共收到2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31件,同比分别上升3.7%、29.2%;发生涉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行政诉讼2件,被依法维持1件,撤回诉讼1件;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
在已答复的31件申请中:
已主动公开数1件,占总数的3.2%;
“同意公开”的11件,占总数的35.4%,主要涉及接处警、交通管理等方面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9.6%;
“不同意公开”的8件(其中,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4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件),占总数的25.8%;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16.1%;
“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总数的6.4%;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件,占总数的3.2%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市公安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咨询、投诉情况
2017年,市公安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来件9件,均按时办结回复。通过市公安局网站、民意诉求服务中心等渠道受理处理投诉、咨询2036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与群众、企业需求的契合度还需进一步强化,跟群众互动交流的方式和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拓展。2018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深化政务、警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改进加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是进一步提高面向公众公开的效果。充分利用新媒体,丰富公开信息的展现形式,适应受众短平快的阅读特点;进一步推广走进警营、治安志愿者等互动式、体验式警务公开活动,提高公开效果。二是建立完善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制定政策解读规范,做好政策文件执行前后意见调查征集和舆情跟踪,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政策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民警培训科目,加强对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警员的培训,着力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七、附表
2017年度政务公开自查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87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60 |
3﹒政务微博名称:平安泰州 ,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30 |
4﹒政务微信名称:泰州公安微警务,平安泰州,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2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6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5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2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65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4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4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2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申请来源 | ||
1.党政机关 | 件 | 0 |
2.社会团体 | 件 | 0 |
3.企业 | 件 | 0 |
4.宣传媒体 | 件 | 0 |
5.科研院校 | 件 | 0 |
6.公民 | 件 | 31 |
其中:律师 | 件 | 0 |
科研人员 | 件 | 0 |
媒体从业人员 | 件 | 0 |
7.其他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办理信件数量 | 件 | 9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移送文件、资料 | 份 | 1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5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0 |
互联网+政务服务 | ||
十一、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数 | 件 | 86 |
十二、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情况(2017年实际办件数) | ||
(一)行政许可 | 件 | 401685 |
(二)行政征收 | 件 | / |
(三)行政裁决 | 件 | / |
(四)行政确认 | 件 | / |
(五)行政奖励 | 件 | / |
(六)其他行政权力 | 件 | 169516 |
十三、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服务业务数 | 件 | 76 |
十四、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占比 | % | 88.37 |
十五、实现统一认证业务数 | 件 | 86 |
十六、实现统一认证占比 | % | 100 |
十七、实现在线办理业务数 | 件 | 86 |
十八、实现在线办理占比 | % | 100 |
十九、电子证照提供目录模板数 | 件 | 4 |
二十、提交电子证照数 | 件 | 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