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35/2016-355079 | 分类 | 民政、扶贫、减灾 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6-01-13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6-01-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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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全市“思想再解放、项目大突破、城建新提升”三大主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全市民政工作实际,全面、准确、及时地将民政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我局领导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督促落实,注重工作实效,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下属单位负责人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指定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正。积极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安全、保密知识等相关技能方面的培训,提升了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各种媒介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累计达2757余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4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149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94条、望海楼论坛以及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其他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500多条。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民政局牵头负责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公共服务”栏目下的“社会救助”和“公共监督”栏目下的“社会组织管理信息”。2015年度,社会救助重点领域栏目我们一共更新了17条重要的政策文件和重要通知;社会组织重点领域栏目一共更新了81条信息,及时公布社会组织的成立和注销批复以及社会组织登记的相关文件和社会组织年审结果。
1. 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积极主动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文件和救助标准,先后发布《泰州市市区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工作规程》和《泰州市市区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17个政策文件和重要通知。今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自7月1日起调整至每人每月570元(兴化市、姜堰区农村居民月人均不低于420元),各级各有关部门立即通过各大媒体向全市居民公布。对低保对象在其所在社区(村)设置公开栏,公示所有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
2. 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公开
2015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新增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后,我们将2015年度的所有社会组织的成立登记批复信息和注销登记的批复信息都及时发布到网站上,并且将社会组织登记所需的相关表格等文件也同时发布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共发布社会组织登记批复66条,年审和评估通知及相关申报材料15条。
(二)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在政策解读上,我们今年共发布了《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泰州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实施意见》、《泰州市市区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泰州市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等4个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并及时转载了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政策解读20条。
2015年6月10日市民政局参加“12345·政风行风热线”上线直播,叶海波局长热情接待了反映诉求的群众,当场解答了许多问题。
2015年共回应群众反映事件148条。其中回复市长信箱来信57件、12345办件平台工单53件、望海楼论坛民生回音壁咨询帖10条、泰无聊论坛咨询帖5条、信息公开意见箱来信8件、民政微博互动1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都及时办结。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任务效率等方面仍存在不足。2016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及时、准确,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