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15
索引号 3212000031/2016-355073 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6-03-28
文号 时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6-03-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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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16年3月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以在泰州市住建局网站(www.tzjs.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进行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地址:海陵南路308号,邮编:225300,电话:0523-86882679,传真:0523-86882727)。

  一、概述

  2015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立足建设“透明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工作目标,强化工作举措,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建立健全了市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发布工作决策、工作动态,有效宣传我局工作动态和住建工作职能。四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们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公开了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部门预决算、城建项目职责分工和实施进度、每月的进度情况、2015年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申请家庭名单公示、退出情况以及2015年度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安置房新开工项目汇总表等等。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条,回应解读178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19件,23条动态类信息被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我局还组织下属企事业单位在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信息301条,做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自2012年起,我局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的要求,每年在市政府和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以及房管局政务网设立住房保障专栏,分类别公示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项目进展,审批流程、分配房源信息、分配对象等信息,同时加强了对所辖县市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确保阳光操作,规范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至目前,我局共接受依申请公开19件,其中在线申请5件,纸质申请14件,均按有关要求及时给予答复,答复率为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事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处的有力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同步发布信息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现场咨询、查阅和申请的人数还不多。

  2016年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链接拓展,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3、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做到信息制作、发布同步进行,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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