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22/2015-355116 | 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5-02-15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5-02-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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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扎实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泰州市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实施意见》、《泰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保密管理规定》、《泰州市财政局公文流转规范》等文件,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强化学习提高,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和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与时俱进。
二是积极推进重点信息公开。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民生资金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预算信息公开范围扩大到除涉密单位外的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市级73家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信息。同时,11家试点部门开展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试点,并在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信息的同时,同步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编制并公开了市级政府专项资金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三是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行政服务窗口等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高财政政策宣传效果。开辟电台空中“财企直通车”,每天开展财政政策宣传解读。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利用报纸、网站等媒体专版登载《财政惠民惠企惠农政策》。定期向档案馆等单位报送相关文件,供市民查阅。实行部门新闻发言人、网络发言人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作用,收集民意,答复咨询,回应关切。
2014年,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2条,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3条,政府采购信息796条,重点领域专栏公开信息39条,在政府网站发布财政动态类信息93条;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4件。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移送文件23件。举办预决算信息公开等专题培训3期。通过网站和书面回应社会关切、求助、咨询109次,其中泰州论坛6次、望海楼论坛3次,书记市长信箱、12345热线29次,部门网站在线咨询71次。
我们将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积极打造阳光财政,为加快推进转型升级,谱写“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泰州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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