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3212000002/2015-355093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泰州市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3-04
文号 时效
泰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泰州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5-03-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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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4年,泰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省政府相关要求,以建设阳光政府为目标,以实现群众满意为追求,坚持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拓展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方式不断创新,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一)围绕中心,增强政策透明度。结合全市重大决策、重点活动,主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政策,在出台前广泛征集民意,出台后进行深度解读。2014年,就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政策调整、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等社会热点问题,共发布民意征集项目84项,收到群众建议547条。先后组织相关部门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文件的实施背景和具体条款进行了深入解析,便于公众准确理解和适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制作门户网站政务专题形式,图文并茂全方位展现政府工作和重大活动,先后制作泰州两会、梅兰芳艺术节、医药博览会、文明城市创建等专题11个,提高生动性可视性,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推进网络问政,利用实名论坛,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先后开展 “走进稻河古街区”、“聚焦周山河新城”等部门问计、征文笔谈活动11次,500多位网友献言献策,多名网友意见被采纳。创办视频栏目“望海楼访谈”,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等介绍泰州发展现状和当前政府重点工作,通过形象直观的访谈嘉宾与主持人的交流互动,解读相关政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对网民关心的“靖江市自来水水源污染影响供水”、“兴化市注水猪肉”、“盐靖高速姜堰路段事故”等社会热点舆情,均在第一时间给予了关注回应。

  (二)突出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及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分设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版块,集中晒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国家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分配、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安置、安全生产等信息均在专题予以公开。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分别制作专题页面,采取聚合展示总清单和分部门展示部门清单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对其中相关收费依据文件采取超链接方式直接链接读取,方便群众查阅。统筹市、区级教育、卫生、交通等9大领域380家企事业单位,利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实用的学校、药店、航空、铁路、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信息。2014年,平台共向百姓提供信息3500余条。

  (三)夯实基础,提高工作水平。修订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细则,并继续纳入市绩效考核体系,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工作导向。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作用,加强与各市(区)、各部门的沟通交流,适时传递工作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督查。开展常态化多层面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系列培训内容,目前新录用公务员、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培训中已正常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课程。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水平,组织各市(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集中学习《全国法院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邀请市法院、法制办相关同志,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政府信息、过程性信息、涉及第三方申请、信息公开与信息安全等难点问题的把握与界定作培训指导。及时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的要求,明确统计范围、报送形式、报送时间、具体指标填报说明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开展标准化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通过统一管理制度、硬件设施、场所标识,开展规范化服务。增设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向市及市(区)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查阅点赠送省、市人民政府公报,鼓励各部门主动向各查阅点配送工作资料,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为群众服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4年,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118条,同比增长81%。

  

    (二)主要公开类别

    1、机构人事类信息378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2%。主要公开了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包括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成员及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领导干部选拔条件、提拔任用资格和选拔程序,以及市各级政府人事任免信息;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方面信息。

    2、综合政务类信息1305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8.3%。主要公开了全市各级政策文件、政府会议、规划计划、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应急管理等方面信息。

    3、民生公益类信息1143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8%。主要公开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乡建设管理等方面信息。

    4、统计数据类信息156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4%。主要公开了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月度主要经济指标、价格指数,季度、月度一、二、三产各类经济形势分析等。

    5、财政资金类信息133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主要包括2014年度全市财政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试点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及部门决算,各部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信息。

    6、业务动态类信息1494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2.4%。主要包括全市政务动态、各部门业务类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深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深化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清理各部门原有行政审批事项,形成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正式向社会发布,共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177项,省级行政审批市级初审或受委托事项47项,垂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36项;已暂停行使行政许可事项59项,取消、下放、合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78项,一并公布。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经过清理,已形成市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涉及市级机关48家部门和单位,共保留市级行政权力5306项。原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经过清理,形成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也已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按照全国、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对于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处罚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14年6月以来,市工商局已结“双打”案件171件,全部对社会公开。

  

    (二)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3、加强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民生资金等财政信息公开。市本级政府总预算、决算均按年度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2014年,除涉密部门外,73家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公开。截至2014年6月份,所有单位均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公开部门预算。明确市机关工委、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统计局等11个部门开展部门决算公开试点, 2014年,11家试点单位的2013年部门决算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4、加强“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启动实施部门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试点工作,明确市机关工委、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统计局等11家单位开展“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试点。2014年,11家试点单位均随部门预算公开了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

  

    5、加强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市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审计局网站“审计结果”栏目进行了公开,对审计出现的问题相关单位整改情况也在审计局网站“审计结果”栏目进行了公开。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6、抓好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建立土地登记、出让结果公示、征地公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采矿权许可公告等网上栏目,及时公开征地批复相关信息、土地市场信息,矿产权资源信息。2014年,共发布土地征收类信息105条,土地供应及出让类信息398条,地矿类信息2条。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制,通过公开发布、信息咨询等渠道,主动适时向社会公布土地流转信息,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7、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规范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推行“九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过程中做到政策依据、征收程序及操作方式、调查认定处理结果、评估机构及结果、被征收人权利和义务、安置房源及选房情况、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和征收工作人员及纪律、特殊补助补贴、补偿结果及审计结果公开,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征收与补偿实行全过程监督。目前,各征收项目都按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泰州市房屋征收信息网、各征收现场予以公开。

    8、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扎实抓好住房保障信息五公开。一是全面公示省、部级住房保障政策、市级规范性文件;二是实时更新实现保障性房源全公开,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项目信息在市住房保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两级公示实现审批流程全公开,严格落实保障向住房申请“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确保了申请对象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四是全程监督实现分配结果全公开,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过程中,始终坚持统一计算机摇号、公开配租,由人大、政协、公安、民政、公证处等部门全程监督摇号和选房的全部过程;五是公布清退户实现退出信息全公开,对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责令退出的原保障家庭信息进行公开,实现退出机制的公开透明。2014年,已清退2户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家庭。公开途径: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泰州市房屋征收信息网、各征收现场。

  

    9、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建立运行“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具有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政策法规、采购信息、采购新闻、网上竞价、定点采购、公示曝光等各种功能,为政府采购当事人提供“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采购平台。2014年,“政府采购网”共发布公开招标公告141条,竞争性谈判公告50条,询价采购公告153条,单一来源公告13条,中标公示280条,废标公示41条。

  

    10、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基本实现信息联网发布。2014年,更新项目信息441条,共涉及36个项目,全面覆盖项目审批、核准、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更新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2094条,包括235个从业单位、740位从业人员。
  

  

    (四)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1、深化中考招生信息公开。认真实施中考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及时向社会公布中招政策、计划、成绩以及各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分数线。加大对国际班、特长生、军属子女等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和信息的公开力度。

  

    12、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公开《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泰州市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科技计划管理相关制度。2014年,全市所有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通知、项目公示、立项通知、资金安排等均实现统一对外公开。

  

    13、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利用部门网站主动公开相关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做好计生服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计生服务机构、流动人口定点服务单位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重大计生政策,计生直属单位借助电子滚屏、电子触屏以及印发的计生折页,宣传计生服务信息。

 

    14、推进就业信息公开。一是实施就业创业政策“三进”计划。每个季度在主城区街道巡回开展就业创业政策集中宣讲,结合“三服务”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进企业活动,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校园行”大型系列活动。二是做好就业创业政策便民四件实事。编制扶持就业创业政策手册,建设固定政策宣传栏,设立政策咨询便民电话,发放服务窗口宣传资料。三是构建就业创业政策“五位一体”信息化宣传平台。开设“泰州就业”数字电视频道,截至2014年,泰州就业数字频道发布岗位信息34765个、技能培训信息1503条、政策法规1352条,建立泰州就业“e”图,建设“泰州公共就业招聘服务网”,开辟“12580”求职通移动手机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


  

    15、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实行城乡低保信息公开,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民政局网站公开低保标准、低保审批程序、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泰州市有关低保救助政策和服务指南。开通运行“泰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全市所有低保申请人员的信息都将通过和公安局、人社局、房管局以及公积金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最终生成核对报告予以公开,确保低保申请的公正公开。

  

    (五)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6、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环保局网站专题公开每日空气质量指数(AQI)和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定期发布泰州三水厂水质周报数据,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按照环保部有关文件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进行公开,对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文件的受理、拟审批和审批进行全过程公开。出台《泰州市环保局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深入、有序、稳妥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全面、客观、及时公开,主要包括重点监控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环境监管信息。在市环保局公告栏专题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信息公开情况,对涉及核与辐射安全的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文件的受理、拟审批和审批进行全过程公开。

  

    17、深化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事故调查报告经政府批复后,除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依法予以保密外,其余内容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原因和性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全文公开。2014年,已对市政府授权牵头调查的13起事故调查报告依法进行信息公开,保证事故调查透明度。

    18、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解读,2014年共解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2次,发布解读性文稿7篇。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许可审批、行政处罚等常规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信息的公开力度,对省食药监局统一组织的网上非法售药、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专项行动,从整治方案到阶段成效、活动总结、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全面公开。通过报纸、泰州市局门户网站、泰州发布和泰州市食药监政务微博等多途径,对获国家食药监总局挂牌督办的“1•6”系列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案和“6.10”孔某等非法生产角膜接触镜案两起大要案进行重点宣传,营造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

    19、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建设“一网两库一平台”,大力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在“诚信泰州网”上及时、依法发布各行政机关掌握的信用信息共计1274条。不断完善和更新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并开通企业信用和部分重点人群信用信息网络查询窗口,方便公众获取信用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和复议、诉讼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电子邮件、快递、邮件等多渠道受理依申请公开,统一答复文书,规范答复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2014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99件,同比增长16.9%,已全部按时答复。其中,已主动公开或同意公开354件,同意部分公开或不同意公开49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信息不存在21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或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等其他情况84件。2014年全市对依申请公开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收费总数为0元。

    从申请内容上看,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申请事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密切相关,与社会热点密切相关。

    2014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32件,行政诉讼28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泰州”政府门户网站群作用进一步发挥,借鉴中国政府网改版的先进经验,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需求的分析和用户行为的深度挖掘,对栏目体系进行重新梳理、整合、设置,完成网站改版,提高服务公众能力。加强网站内容的组织,2014年共发布泰州要闻12983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和企事业公开专栏提供各类信息12124条,网站访问量超320万人次。采用“外国人眼中的泰州”的独特视角来设计和改版英文版政府网站,共设置了7个一级栏目42个二级栏目,确保每天6条以上的信息更新量,为国际化用户提供更有效便捷的信息服务。2014年,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38685条。

  (二)新闻发布会。进一步规范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推进新闻发布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新闻发布整体水平。2014年,全市组织各类新闻发布活动87场次,其中围绕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文明城市创建以及全市重大活动共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40场次。在市各主要媒体开辟“权威发布”专栏、专题,第一时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频道公布发布内容。

  (三)官方微博。把“泰州发布”官方微博建成全市网络发布权威平台,发挥新媒体优势,围绕全市重大活动、重要决策部署,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粉丝互动交流,影响力不断提升,新浪粉丝数达60多万。2014年,全市各级官方微博发布信息7433条。

  (四)官方微信。开通“泰州发布”官方微信,信息阅读量不断加大,微信有效到达率稳步提升,自开通以来公开各类信息460余条,在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的“全国政务微信影响力排行榜”连续两期进入前十。2014年,全市各级官方微信发布政府信息3130条。

  (五)服务热线。“12345•政风行风热线” 2014年共接听群众来电95423个,受理群众有效诉求80074件,同比增长7%,按时办结率99.8%,回访满意率94.4%。市长信箱2014年共受理群众诉求8128件,办结率99.9%,网民评价满意率90.8%。望海楼论坛“民生回音壁”受理群众诉求帖341件,办结率100%,主要涉及城乡建设、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

  (六)政府公报。按每月1期发行《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每期刊印8000份,2014年共发布各类文件125件。每月主动向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邮政局、报亭等便民服务点移送政府公报。

  (七)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社区等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65个。2014年市级图书馆、档案馆信息公开查阅点共接待查询群众500余人次,提供文件复印700余份。

    (八)拓展多形式政府信息公开。鼓励各级政府部门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介,及时宣传有关政策文件;开拓移动终端应用,通过pad、手机等,提供政府信息服务;充分利用LED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热线电话等多种简单、方便方式,向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对照《条例》提出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期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会议信息、领导活动信息比例偏高,公众关注的便民服务、政策解读等信息较少;部门政策解读栏目中,转载上级内容较多、市级原创政策解读偏少;政府信息公开的连续性、系统性不够,已出台的政策文件居多,政策出台前的意见征集、政策执行情况的反馈调查公开不够;个别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或发布时间不均匀,存在信息集中发布或公开数量过少情况;少数部门回应社会关切、问政于民主动性、自觉性不够,存在被动应付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并分解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任务。建立网上发布与网下业务联动机制,切实做好网上信息提供、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线下工作,使线上业务与线下业务同步考虑、同步推进。二是规范发布流程。强化信息内容提供责任,严格采集、审核、报送等程序,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上报、公开的信息导向正确、内容真实、文字规范、图片清晰。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重要会议、活动等信息均第一时间公开,统计类信息在统计结果出台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三是做好政策解读。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政策文件,一并报送相关解读预案,一经常务会议审定,立即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报刊电视、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望海楼访谈等形式公开政策解读信息,扩大信息发布受众面,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七、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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