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6330/2016-05191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6-04-25 |
文号 | 泰政发〔2016〕53号 | 时效 | 废止(根据泰政发〔2024〕84号) |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6-04-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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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5日
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015—2020)
泰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四月
前言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纳入到“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凸显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性、基础性地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2013年颁发了《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计划用十年左右时间,实现生态省建设目标,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把我省建成经济发达与生态宜居协调融合、都市风貌与田园风光相映生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市委、市政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以“四个名城”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生态制度创新,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快建设生态文化,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指导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13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全面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出了总体目标、建设任务和推进措施,是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基础性文件。
本次规划以2014年为基准年,包括近期:2015—2017年,远期:2018—2020年。规划范围为:全市域行政管理范围,面积5787平方公里。
第一章工作基础与面临挑战
第一节工作基础
自然生态条件良好。泰州属平原水网地区,境内河网密布,纵横交织,自然湿地类型多、面积大,自然湿地(包括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总面积55590.1公顷,占国土面积比例达9.59%。近年来,我市加快了造林绿化步伐,以江河湖堤防护林、绿色通道、绿色城镇、绿色村庄、高标准农田林网和湿地保护为重点的绿色泰州现代林业工程整体推进,森林覆盖率从2002年末的5.68%增加至2014年末的19.77%。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近年来,全市经济增速均保持在10%以上,地区生产总值由2004的699.17亿元增至2014年的3370.89亿元,三次产业比重由2004年的11.8:57.0:31.1调整为2014年的6.2:50.4:43.4。生物医药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2014年,单位GDP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比2006年分别下降79.8%、61.3%。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06年下降30.4%,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逐年上升。
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市各城区污水主干管已全部覆盖,建成污水处理厂12座;已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4座,总处理规模达28万立方米/日,累计建成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长度580千米。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有效推进区域集中供热及减排进度,建成永安洲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管网、医药高新区生物质热电厂,泰州市电厂均安装了脱硫脱硝治理设施。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储运体系,实现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全覆盖,日转运能力达到2700多吨。全市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达到17家,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100%。
生态创建工作持续推进。2013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组建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指导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各市(区)生态创建成果优异,目前海陵区获得国家生态区命名,姜堰区、高港区、泰兴市通过国家级生态市(区)考核验收,靖江市通过国家级生态市技术评估,兴化市通过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中心城市通过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
截止2014年底,全市已有17个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村;51个乡镇(街道)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命名,另有35个乡镇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等待命名。全市已创建各级绿色学校322所(其中国际生态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校92所,市级绿色学校228所);各级绿色社区214个(其中省级绿色社区47个,市级绿色社区167个)。
第二节面临挑战
环境承载压力较大。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废气排放量增加,工业能耗总量逐年增加,密集型工业污染物排放占比较高。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污水处理不彻底、雨污管网分流不完全等现象仍然存在。如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减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摆在我市面前的重大问题。
产业层次有待提高。高端产业和新兴产业比重偏低,产业链偏短,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占比偏高。科技创新活力激发不足,转型升级成效不明显,传统产业产能过剩。大项目投资支撑力度不足,经济发展缺乏后劲。
生态文明意识有待加强。企业环保责任意识整体不强,主动保护环境的意识有待形成。公众的环境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但环境责任意识提高不明显。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尚未根本转变,绿色消费、绿色出行、节水、节电、减少排放等绿色生活习惯尚未养成,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落实“五位一体”统筹发展总体布局,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生态立市的发展方针,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途径,以转变发展方式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重点,以全民共建共享为基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泰州。
五位一体,同步推进。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作为一个整体,用整体的观点去看待社会发展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发展,用整体的观点去评价全市的社会发展和进步。强化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使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有序地整体向前推进。
分类指导,统筹兼顾。以城市建设为龙头,加快城乡统筹步伐,强化城区和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向农村倾斜,实现公共投入均衡化发展。坚持市(区)、园区、乡镇、村庄上下联动,对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全面部署,全面发展。
传承发扬,标本兼治。建设生态文明既要继承“天人合一”、“回归自然”的朴素生态观,又要发扬人与自然和谐的现代生态文明观;既要传承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传统美德,又要弘扬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理念。
以人为本,注重成效。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和成果经验,坚持突出以人为本,体现民众利益最大化。
第二节 规划期限、范围与依据
规划期限。以2014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15年至2020年。
近期:2015—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推进阶段,建成生态名城。
远期:2018—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创建达标阶段,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指标要求。
规划范围。规划空间为全市域行政管理范围,含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泰兴市、兴化市、靖江市、医药高新区,总面积5787平方公里。
规划依据。本规划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国家、江苏省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
(3)《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08〕126号);
(4)《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环生态〔2016〕4号);
(5)《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3〕11号);
(6)《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苏发〔2013〕11号);
(7)《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2013年);
(8)《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泰发〔2013〕21号)。
第三节规划目标与建设指标
总体目标。通过推进生态空间布局体系、生态产业支撑体系、生态环境保障体系、生态人居支持体系、生态文化服务体系、生态制度约束体系六大体系建设,增强经济与环境协调能力,改善民生,增强生态文明理念,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知名度,把我市建成经济繁荣与生态宜居协调融合、都市风貌与田园风光相映生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近期目标(2015—2017年):在生态市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生态创建成果,生态文明建设纵深推进并取得标志性成果,把我市建成具有鲜明亮点、特色和优势的生态名城。
远期目标(2018—2020年):生态名城建设得到巩固提升,所有指标达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建成经济繁荣与生态宜居协调融合、都市风貌与田园风光相映生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规划指标。包括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大方面,共设置35项建设指标(见表1)。
表1 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
领 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2014年(现状) | 2017年(近期) | 2020年(远期) | 指标 属性 |
生 态 空 间 | (一) 空间格局 优化 | 1 | 生态保护红线 | - | 执行 | 执行 | 执行 | 执行 | 约束性指标 |
2 | 耕地红线 | - | 执行 | 执行 | 执行 | 执行 | 约束性指标 | ||
3 |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 | ≥16 | 20.45 | ≥21 | ≥22.5 | 约束性指标 | ||
4 | 规划环评执行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指标 | ||
生 态 经 济 | (二) 资源节约与清洁生产 | 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煤 /万元 | ≤0.70 且能源消耗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 | 0.31 且能源消耗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 | ≤0.28 且能源消耗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 | ≤0.27 且能源消耗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 | 约束性指标 |
6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 /万元 | 用水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 ≤50 | 6.25 | ≤6.0 | ≤5.0 | 约束性指标 | ||
7 | 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 | 万元/亩 | ≥85 | 102 | ≥120 | ≥140 | 参考性指标 | ||
8 |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指标 | ||
生 态 环 境 | (三) 环境质量 改善 | 9 | 空气环境质量 质量改善目标 优良天数比例 严重污染天数 | - % -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85 基本消除 | 65.8 未消除 | ≥80 基本消除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85 消除 | 约束性指标 |
10 | 地表水环境质量 质量改善目标 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劣V类水体 | %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70 基本消除 | 67.2 消除 | ≥70 消除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75 消除 | 约束性指标 |
领 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2014年(现状) | 2017年(近期) | 2020年(远期) | 指标 属性 |
生 态 环 境 | (三) 环境质量 改善 | 11 | 土壤环境质量 质量改善目标 | -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 约束性指标 |
12 |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 - | 完成 | 完成 | 完成 | 完成 | 约束性指标 | ||
(四) 生态系统 保护 | 13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 - | ≥55 | 66 | ≥66 | ≥66 | 约束性指标 | |
14 | 森林覆盖率 | % | ≥16 | 19.77 | ≥20.5 | ≥22 | 参考性指标 | ||
15 | 生物物种资源保护 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 外来物种入侵 | - - | 执行 不明显 | 执行 不明显 | 执行 不明显 | 执行 不明显 | 参考性指标 | ||
(五) 环境风险 防范 | 16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指标 | |
17 | 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参考性指标 | ||
18 | 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 - | 未发生 | 未发生 | 未发生 | 未发生 | 约束性指标 | ||
生 态 生 活 | (六) 人居环境 改善 | 19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指标 |
20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95 | ≥80 | ≥85 | ≥95 | 约束性指标 | ||
21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5 | 95 | 100 | 100 | 约束性指标 | ||
22 |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13 | 5.93 | ≥9.5 | ≥13 | 参考性指标 |
领 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2014年(现状) | 2017年(近期) | 2020年(远期) | 指标 属性 |
生 态 生 活 | (七) 生活方式 绿色化 | 23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20 | ≥30 | ≥50 | 参考性指标 |
24 | 公众绿色出行率 | % | ≥50 | 50 | ≥50 | ≥55 | 参考性指标 | ||
25 | 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 | % | ≥80 | 节能83 节水91 | 节能≥85 节水≥90 | 节能≥90 节水≥95 | 参考性指标 | ||
26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33.95 | ≥60 | ≥80 | 参考性指标 | ||
生 态 制 度 | (八) 制度与保障机制完善 | 27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规划编制 | 规划实施 | 规划实施 | 约束性指标 |
28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4.2 | ≥15 | ≥20 | 约束性指标 | ||
29 |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参考性指标 | ||
30 | 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指标 | ||
31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占比 | % | ≥80 | 0 | ≥50 | ≥80 | 约束性指标 | ||
生态文化 | (九) 观念意识 普及 | 32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指标 |
33 | 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 | % | ≥80 | 85.3 | ≥87 | ≥90 | 参考性指标 | ||
34 | 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80 | 92 | ≥95 | 100 | 参考性指标 | ||
35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80 | 82 | 85 | 参考性指标 |
第三章构筑安全的生态空间格局
第一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一、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严格按照《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确定的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在空间布局上制定产业准入政策,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作为优化开发区的海陵区要推进产业升级,提升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和地区竞争力,加强生态建设,减轻工业化和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压力;作为重点开发区的高港区、姜堰区、靖江市、泰兴市要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增强吸纳要素和资源的能力,继续集聚经济和人口,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作为限制开发区的兴化市,是农产品供给的重要保障区,也是重要的生态功能维护区,应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完善农业生产、经营、流通体系,巩固和提高在全省农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发展旅游等服务经济,推进工业向有限区域集中布局;对于禁止开发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以及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措施。
二、优化城镇发展格局
积极融入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一体化进程,构建适应城市长远发展的综合交通体系、空间结构体系、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和生态安全体系。顺应区域转型,呼应外部变化,实施交通引导,推进集聚发展、特色发展与和谐发展,构建“一核一带两片”的城镇空间发展格局。
一核:由市中心城区、姜堰城区和泰兴城区组成的市域核心,形成组团式一体化的空间发展格局,强化联动发展、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是我市地区竞争力集中体现的区域。
一带:依托沿江产业发展形成的沿江城镇带,是我市融入苏南、接轨上海的先导区和全省跨江联动发展的实验区,是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制造业走廊和特色鲜明的城镇带。
两片:以启扬高速公路为界,“南部片区”属于通南高沙土地区,交通条件和城镇发展条件较好,在沿江开发的带动下,将形成网络化的城镇密集区;“北部片区”属于里下河水网地区,城镇呈点轴发展模式,宜发展农业和旅游休闲业,形成较为宽敞的生态空间。
三、优化农业发展布局
推进林业“两区两带两网多点”布局,建设里下河森林资源培育区、沿江和通南森林资源巩固提升区、古高公路沿线产业带、兴沙钓公路沿线杨树产业带、路网、水网防护林带、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森林、围庄林及花卉苗木产业基地等呈点状分布的林业生态、产业地带。
加强对建设项目选址的引导,从源头上减少非农业建设对耕地的占用,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在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充分发挥基本农田的生态隔离作用。
第二节构建生态安全体系
一、构建“两纵五横”的生态安全防护架构
依托发达的水系网络及道路网络,明确我市在区域中的生态区位及其与周边地区的生态关系,充分发挥河湖湿地生态系统、路网防护林体系和农业生态系统的生态保育、生态防护和生物生产等功能,构建“两纵五横”的生态安全防护架构:
两纵:引江河、卤汀河、上官河和下官河河湖湿地纵向防护带;夏仕港、西姜黄河、季黄河、中干河、姜溱河和盐靖高速公路河湖湿地、农田和林地纵向防护带。
五横:长江河流湿地和林地横向防护带;新通扬运河河湖湿地、农田和林地横向防护带;如泰运河河湖湿地和农田横向防护带;蚌蜒河河湖湿地和农田横向防护带;海沟河河湖湿地和农田横向防护带。
二、建设河流生态廊道
沿江地区依托长江沿岸湿地,建设自然生态岸线;南水北调输水通道及连接通榆河的重要水系,按照通榆河保护条例加强对两岸自然生态的保护和建设;其它主要的水系廊道通过生态工程措施和人工辅助措施进行建设。主要河流绿带控制范围为30—50m,纳入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的河流生态绿带控制范围为50—100m,严禁各种建设行为对河道缓冲区的占用和蚕食;保证水系坑塘的贯通、定期疏浚河道,加强水网的连通性,提供可供选择的辅助性河道;对重点河道逐步进行生态护岸和河流绿带的建设,构建河岸生态防护网络。
保护好引江河、新通扬运河、泰东河、卤汀河、中干河等具有重要清水通道维护的河流,划定河道缓冲区,建设生态型河流。
三、建设道路生态廊道
强化交通干线特别是城市快速路两侧的绿化建设,提高空气净化能力。交通主干线两侧通过设置隔声屏障、安装隔离设施,以及通过乔木、灌木、花草和立体绿化相结合的绿化隔离带建设,保护两侧的居住区、生态、水系等敏感区域。贯穿市域的主要交通干道绿带控制范围为50—100m,纳入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的道路生态廊道绿带控制范围为100—200m。兴泰公路、宁启铁路、新长铁路、新广公路等,近期实现两侧绿化的全线连通。
提高道路绿化廊道的生态功能。结合道路两侧的土地利用、土壤、地形等条件,加强乡村级道路系统的绿化建设,形成以交通干线生态廊道为框架,乡村交通廊道纵横交错的多层次生态系统。增强区域生态空间的系统性和连续性,降低局部地域的景观破碎度,增加生物迁徙跳板,提高区域的生态安全水平。
四、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关键节点
保护自然湿地生态系统,严格控制水面率,逐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自然湿地外围的人工湿地缓冲带,减轻外来污染物对湿地环境的影响;加强湿地周边污染治理,以保护性开发为原则,严格限制水污染建设项目的进入;结合湿地保护规划,在有条件的地区适度发展生态旅游,弘扬水乡文化。
加强溱湖湿地、长青沙、孤山、靖江市中山杉基地、许庄银杏园、蜈蚣湖、平旺湖、大纵湖、得胜湖等生态节点和位于带状生物种质资源生态渠的交汇点等关键节点的生态保护,减少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功能的影响,维护其生态传输和过渡功能。
到2017年,完成溱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大纵湖兴化市辖区60%湖面、徐马荒湿地、泰州春江省级湿地公园、蜈蚣湖中心湖区内所有围网养殖的清理工作,恢复湿地植被;到2020年,兴化市西北湖荡重要湿地保护区内分批清理围网养殖区域,并完成80%湖面围网养殖清理,恢复湿地植被。
五、保护沿江地区生态环境
以天星洲为保护重点,加强沿江岸滩湿地和江心洲湿地的生态修复,通过适度人工干预手段,提高生物栖息地功能;严格按照《泰州市沿江开发总体规划(修编)》,控制沿江城镇及工业园区的建设规模,禁止不符合沿江开发总体规划的重污染型企业建设;严格保护已划定的各类保护区,加大对中华绒螯蟹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保护,禁止威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第三节 严格保护生态红线区域
一、加强生态功能保护
编制《泰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继续优化完善生态红线区域布局,增加市级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确保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得到保护,全市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0%。严格按照生态红线区域分级管控的要求实施保护,对于一级管控区,禁止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对于二级管控区,按照生态红线区域的类型区别对待,以生态保护为重点,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
对全市省级生态红线区域设立保护标志,在特别易受到破坏和侵占的区域设立围网、隔离带等,切实保护生态红线区域不受侵犯。到2017年完成省级生态红线区域的标牌、围网、隔离带等的设置。针对生态红线区域内退化的生态系统和环境污染情况,提出生态修复治理措施和重点工程,实施生态修复和治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
制定《泰州市生态红线区域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办法》,明确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估方法和要求,落实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责任。加强生态红线区域的执法和监督管理,由主管部门制定监督管理方案和计划,生态红线区域的管理机构要制定日常巡查计划,环保部门制定综合执法检查计划。
第四章打造高效的生态产业体系
第一节发展高效生态农业
一、构建“四大片区”为主的生态农业格局
北部里下河片区以稻麦种植以及水产养殖为主,适度发展农业观光和休闲体验。城北现代农业走廊以都市农业和生态农业为主,积极发展休闲旅游业。高沙土农业片区以蔬菜园艺设施种植、畜禽特色规模养殖及其深加工、交易物流为主,适度发展经济林果和休闲农业等。南部沿江农业片区重点发展长江特种水产养殖,适度发展设施蔬菜、中高档花木林果、特禽养殖等。
二、普及测土配方施肥
改善农业施肥的方式与结构比例,全面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对主要耕地开展周期性测土,更新土壤数据库;根据作物品种更新情况,开展主要农作物肥效试验,不断完善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制定发布主要农作物主推配方;实行农企合作,引导企业按方生产、定向供应;开展施肥技术指导,指导农民按方施肥或施用配方肥。到2020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率达95%以上。
三、推广绿色防控技术
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替代化学农药使用。引导和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农业、物理、生物和化学防治相配套的技术措施,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综合防治工作,提高防治效果,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并积极引导开发针对性强、存留期短、高效低毒的新型无公害药物。
四、加强秸秆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
大力发展秸秆综合利用。继续推行带水旋耕秸秆还田和旱耕水整秸秆还田两种秸杆还田方式,秸秆还田率达70%以上,还田量达100万吨/年;新建秸秆发电工程,年消耗秸秆量达100万吨以上;推进秸秆固化成型与炭化工程,建设秸秆固化、碳化和秸秆煤混合成型加工点10处以上;继续实施秸秆饲料化工程,多方培植秸秆养畜企业。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5%。
加大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力度。新建大型畜禽粪便处理生物有机肥厂,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占畜禽粪便产出总量由7%提高至30%;继续推进农牧结合方式处理畜禽粪便;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实现畜禽粪便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到2020年大中型畜禽养殖场配套沼气池率达70%。
第二节打造低碳生态工业
一、促进新兴产业跨越发展
大力发展有地方特色和差别化竞争优势的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重点打造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三大板块”。同时,积极培育一批新兴产业发展亮点,形成新兴产业发展格局。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依托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立中小型高科技节能环保企业孵化平台。
二、推进清洁生产
深入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完善鼓励清洁生产的政策体系,健全清洁生产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扩大清洁生产领域,逐步推进火电、炼焦、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橡胶制品、石化、制药、轻工、纺织、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环境治理等领域清洁生产。引导生态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行业、化工行业使用清洁能源、原材料及清洁高效生产工艺,推行工艺之间物料能量循环,实现少排放甚至“零排放”。加大清洁生产改造方案实施力度,加强对中费、高费方案的政策支持,推进低费、无费方案全面实施,建设一批高标准、规范化和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三、降低能源消耗
加强对工业系统的节能导向与考核,强化对全市4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研究制定新形势下的定额管理办法,从企业生产的源头控制能源消耗,大幅度提高单位能耗产出水平。加大对落后工艺、技术和高能耗设备的淘汰力度,加快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重点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改造项目。加快太阳能光热技术、地源热泵技术、高效节能绿色照明等先进适用共性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
四、发展资源再生利用循环经济产业
进一步发展利用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为燃料的垃圾发电,发展以宾馆饭店餐厨垃圾、工业废油等为原料的加工再利用以及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发展利用太阳能、氢能的太阳能电池和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再生资源、城市矿产、电子和石化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废旧资源再生和综合利用。
逐步完成经济开发区循环化建设与改造,通过园区工业代谢分析,选取重点企业提出工艺改进措施,以原有过程为基础,引入工艺改进、新的替代过程、替代原料,优化得出生态工业物质链,实现废弃物的交换利用。
五、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通过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在园区层面培育产业链形成,加快工业结构转型,推进工业生态化建设。在建设生态工业园区的过程中,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按照园区企业物流和能源流的传递方式,科学布局区内企业,便于园区内环保基础设施的联建共享,促进工业园区物质集成、水系统集成、能源集成、技术集成、信息和设施共享,切实推进清洁生产,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余气、余热、余压用作二次能源或再资源化,提高资源、能源在企业内部的循环利用程度。在企业之间,通过副产物和废物交换、能量和废水梯级利用以及基础设施共享,推进产业链延伸,形成资源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的生态产业链,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废物排放的最小化。到2020年,挂牌省级生态工业园增加至5家,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1家。
第三节提升现代绿色服务业
一、发展生态旅游业
以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为旗帜,整合我市文化古城休闲、溱湖湿地温泉、兴化水乡生态三大旅游集聚区,大力推进旅游配套设施和服务水平的提档升级,深度开发古城慢生活游、湿地游、乡村游等度假旅游产品,形成我市休闲度假旅游的标杆区域。努力打造泰州医药城、靖江马洲岛、泰兴宣堡新三大养生康健、休闲度假旅游集聚区。以六大区域引领休闲度假旅游发展,形成观光游、专项游并举的旅游新布局。
在湿地旅游开发过程中科学规划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保护湿地景观格局,维护生态系统功能。旅游区必须进行环境容量论证,防止过度的旅游活动对环境和自然生态的消极影响,禁止可能对环境和自然生态产生消极影响的旅游活动。坚持“先规划、后开发、重保护、慎开发”原则,进行旅游区的生态功能分区,划定各区的界限;强化自然景观的生物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的保护,突出旅游资源自然美,严格控制宾馆、饭店、商店、人造景观、娱乐设施对自然风貌和历史文化古迹的破坏;严格控制游客的数量,减少自然和人文景点的生态压力。防止景观破碎化,加强生态廊道保护与建设。
二、发展现代物流业
促进物流业转型升级。引导运输型物流企业,应用网络化信息系统,提升运输货物状态查询、监控水平,重点发展门到门、门到站、站到门、站到站等运输服务和其他物流服务。应用供应链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大力推广实施采购、生产、销售和物品回收物流一体化动作方式,拓展现有运输、仓储、联运、快递等企业的资源整合和服务延伸,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重点推进综合物流园区和泰州港物流中心的转型升级。
三、发展节能和环保服务业
发展节能服务业。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联合重组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增强竞争力;鼓励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高的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按照做精、做专、做强的目标,培育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专业服务机构,为工业企业、商业机构、政府机关等提供能源审计、节能项目设计、施工、融资、人员培训、节能设备和材料采购、信息咨询等特色化、精细化的节能服务。推动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节能产品认证等服务。
发展环保服务业。鼓励各地建立环保技术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健全环境服务体系,规范和发展环保技术、管理和信息服务,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管理认证、绿色产品认证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环境监测、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咨询、排污权交易等方面的服务。以环境污染治理和专业化环保设施运营服务为重点,积极推行特许经营模式,促进运营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增强服务业能力和支撑作用。顺应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需要,重点发展金融服务、科技信息服务及生产性中介服务等行业。加快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展金融后台业务,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提升和扩大金融功能,加快推进金融创新,实现城乡金融协调发展。围绕创新型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目标,加快科技服务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使其成为生态经济建设的有力支撑。加快推进金融中心建设,推动金融业集聚发展;加快证券期货业发展,开拓新型险种和衍生金融工具,完善金融担保体系,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努力推动资本市场发展,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步伐,打造上市企业板块。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重点,积极推进节能环保、检验检测、技术交易、技术咨询、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快大型科技设备资源共享,发展网上技术交易市场,拓展服务外包产业。
第五章构建稳定的环境支撑体系
第一节改善水环境
一、完善污水治理设施
规划改扩建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九龙污水处理厂、永安洲污水处理厂、泰兴市污水处理厂、澄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兴化污水处理厂等,新建姜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总规模为80万立方米/日;规划建设镇级污水处理厂,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总规模为60万立方米/日。
对我市各市区老居民区(尤其是海陵区)实施污水管网改造,实现全市各市区生活污水全面接管;整改全市域的“三产”企业污染防治措施,实现“三产”企业废水全部接管;完善各建制镇污水管网建设,实现全市建制镇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对西北工业园、姜堰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完善污水管网,确保园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全部接管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整治重点河道的环境污染
以《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为依据,编制《泰州市长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项目。在卤汀河、新通扬运河、羌溪河、横港、十圩港、北澄子河、白涂河等主要河流全面推行“河长制”,由市(区)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进行河道整治;规划近期重点整治卤汀河海陵区渔业社断面、新通扬运河姜堰区洪林大桥断面、兴化市北澄子河河口断面生活污水及“三产”行业排污问题,同时实现重点工业区生产及生活污水全部接管(尤其是西北工业区),三个断面附近生活污水及“三产”行业污水全部接管,周边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提高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消除劣V类水体的存在,确保各个水环境功能区达标。
三、实施重点企业污染物减排
对梅兰化工集团、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姜堰市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泰州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双乐化工颜料有限公司、兴化市华盛制革厂、兴化市双蝶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蕾麦芽有限公司、兴化市板桥纸业再生有限公司、江苏金扬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永顺泰(泰州)麦芽有限公司、江苏中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维达印染有限公司等废水污染物负荷较大的企业,鼓励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减少污染物排放。
四、保证饮用水安全
搬迁泰州三水厂、靖江三水厂水源保护区内的船舶物流等水质污染企业。兴化市一水厂、二水厂取水口上游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全部接管。
严禁饮用水源附近的企业扩建,远期搬迁,搬迁之前各企业完善切实可行的保护饮用水源的风险防控系统及应急措施。对水源地继续实行封闭性管理。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只允许装有防漏油器的船只通行,部分环境敏感水源地实行禁行。加强饮用水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供水水质的监测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里下河地区省管湖泊群内禁止新建违章建设并逐步实施退渔还湖,严格执行占用水域滩涂与水利工程补偿等制度,保障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
五、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各市(区)要科学划定并细化畜禽禁养、限养区范围,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户)实行搬迁或关闭,实行区域养殖总量控制,严格养殖准入。在泰兴市、兴化市、姜堰区等畜禽养殖业较发达区域,实施畜禽养殖区划,系统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
第二节加强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一、加强燃煤污染治理
全面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全市区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全部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同时,加强对靖江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泰州梅兰热电有限公司和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等重点污染企业锅炉改造,确保污染物减排任务达到序时进度。大力推进以电力行业为重点的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实现燃煤大机组脱硝全覆盖。完成我市热电联产规划的编制工作,全市除热电联产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外,不得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二、控制有机废气及重金属污染
全市域化工企业制定有机废气整治方案并督促整改落实,对治理无望的,坚决予以关闭。在石化行业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全市域全面完成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涉重企业制定重金属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加大对重金属排放行业的减排力度。
三、加大企业废气排放监管
国控、省控重点大气污染源全面建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在线监测系统,泰州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姜堰经济开发区、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园、泰兴经济开发区、高港永安洲工业园等重点园区安装区域大气污染监控系统,实现实时监控、及时预警的目标。严格监管泰州梅兰热电有限公司、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兴化热电责任有限公司、靖江苏源热电有限公司、新浦化学有限公司、中海黄桥热电有限公司和姜堰市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问题。
四、加快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测和维修制度,规范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完善机动车排气监管信息网络,实现机动车环保检测全覆盖。推进出租车、公交车、船舶油改气,在现有12座加气站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加气站数量及分布,规划期间加气站完全覆盖全市各市(区)。严格根据《江苏省内河船用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发展专项规划》,至2020年,建立6个船舶加气站。规划期间全市出租车、公交车、船舶油改气率力争达到100%。
在公共交通领域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落实好新能源车的补助政策,加快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进一步提高购置新能源车的积极性。同时,加强油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储油库、加油站油品质量抽检工作,禁止不合格的油品进入市场。
五、加强农村大气污染防治
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各地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部门分工协作,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烟尘控制区”建设。
六、加强扬尘控制
继续开展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按照国家和我市对于施工场地的管理要求,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设置全封闭围挡墙,道路应进行硬质化,达不到标准的不得进行施工。城管、住建、环保部门要联合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彻底的专项检查,确保车辆密封措施完好,严格执行冲洗、限载、限速等规定。城管部门要加大清扫机械投入力度,到2017年实现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的要求。
加强港口、码头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督促重点港口企业对大型煤堆、料堆设置防风控尘抑尘措施。重点对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靖江太和港务有限公司、靖江盈利港务有限公司、江苏博联港口有限公司、靖江市永益物流中转有限公司、靖江苏通港务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扬尘污染防治。
七、加强油烟控制
将6个基准灶头以上的饮食业单位、烧烤店以及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饮食业单位列为重点饮食业单位,强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在线监控装置,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油烟自动监控率达80%;新建餐饮企业使用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每年新建餐饮业污染控制示范街区2条。
第三节严格固废治理
一、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
规划在兴化市建设1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至少达到18万吨/年。
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重点实施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
二、加强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建设
规划期间,新建或改扩建医疗废物、化工污泥、酸性油渣、印染污泥、电镀废渣、医药废物等危废利用或处置项目,总处理规模达到1450吨/年。同时,重点解决兴化电镀酸洗危废,靖江市电镀、含重金属危废,高港区医药废物等处置问题。同时,建立长三角地区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区域合作和协调机制,实现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设施资源共享,提高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节开展土壤生态修复
开展化工、电镀等搬迁企业遗留场地的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建立优先修复的场地清单;实施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重点对西来电镀中心等重点污染场地土壤、河道底泥、地下水进行修复。完善土壤环境监管制度,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为重点,开展饮用水源地、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
第六章建设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
第一节改善城乡居住环境
一、增加社区绿地面积
规划新建社区绿地率不小于35%,人均绿地面积不小于1.8m2;每个新建居住区要建设面积1—5hm2的游园绿地,居住区与相邻道路的周边布置8—12m高大乔木组成的林木隔离带。对现有居住区的改造,要求绿化率不低于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1.8m2。构建以屋顶绿化、墙面绿化、坡面绿化和门庭绿化为主体的城市立体绿化系统。
二、加强城中村改造
全面推进社区道路硬化,完善道路设施,结合道路改造工程敷设污水管网。对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整改,拆除市场内的违法建筑,改善市场卫生状况。完善社区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体系。规划期内改造城中村占待改造城中村的80%。
三、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推进城乡区域供水,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合理选择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就地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治理方式,突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和通榆河清水走廊等重点区域,到2017年,全市50%的规划布点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到2020年,全市80%的规划布点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提高各市(区)所辖村庄的生活垃圾收集率,到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步伐,到2020年,全部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
四、实施绿色建筑建设
全市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省级示范区中的项目以及单体面积超2万平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四类新建项目,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并获得相应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或“绿色建筑标识”。探索建设适合农村特点的绿色农房,结合村庄环境整治把建设绿色农房作为重要内容,加强试点示范。进一步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五、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扩大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等。对于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交通场站和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大型公共项目建设,要减少建筑和广场的硬质铺装面积,推广使用透水铺装、屋顶绿化和下凹式绿地广场,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要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到2017年,全市至少建成一处结合城市建设需求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示范区;到2020年,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并取得实效,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第二节丰富城市公园绿地
一、完善综合公园建设
重点建设提升一批城市综合性公园,为居民提供休憩娱乐的场所,加强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园绿地景观设计。城区综合性公园服务半径2000—3000m,面积不小于10hm2,区域性公园服务半径1000—2000m,面积不小于5hm2。重点提升凤城河公园、泰山公园、人民公园、天德湖公园、高港生态园、姜堰人民公园、靖江西郊公园、靖江东湖公园、兴化乌巾荡公园、泰兴人民公园、泰兴古银杏公园等,新建三河公园、火车站片区公园、城东公园、高港中华药草园、姜堰中天公园、靖江滨江公园、兴化山水园等。
二、完善社区公园建设
按照居住区公园的服务半径为500-1000m,面积≥1 hm2;小区游园的服务半径为300-500m,面积≥0.5 hm2的标准建设社区公园。到2020年,海陵区现状社区公园保留78个,规划居住区公园13个、小区游园103个;高港区现状社区公园16个,规划居住区公园10个、小区游园33个;姜堰区规划社区公园33个;靖江市规划社区公园33个;兴化市规划社区公园38个;泰兴市规划社区公园34个。
三、完善专类公园建设
在目前专类公园的基础上,新增规划若干能够适应当代市民文化生活需求的现代风格为主的专类园,其中在海陵区规划新建南山寺、康乐公园、康健公园、运河盐税文化园、植物园等、扩建乔园,在高港区规划新建艺术博览园,在姜堰区规划新建单塘河遗址公园、扩建天目山遗址公园;在靖江市规划新建城北康健公园、新城体育公园、历史展示园等;在兴化市规划新建名城公园、板桥文化园等;在泰兴市规划新建康体公园、扩建人民公园。
四、完善带状公园建设
结合中心城区实际建设条件,规划有条件建设带状公园的河流:卤汀河、泰东河、稻河、草河、南官河、老东河、老通扬运河、凤凰河、周山河、鸭子河、许庄河、蔡圩中沟、宣堡港等,这些河流的部分河段伸入在城市建成区范围,能够与城市用地紧密契合,分批逐步建设成为城区重要的滨水空间。
第三节健全绿色交通体系
一、完善公共交通系统
规划布局青年路――扬子江快速公交走廊,自我市火车站枢纽出发经海陵城区往南连结高港区。建设一批经济实用、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农村客运站,为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提供基础保障。在中心区、大型公共设施和住宅区,人流活动频繁、交通拥挤的地区,结合公交快速线网构建灵活多样的设置公交专用道,使公交专用道覆盖主要客流走廊,连接成网。并结合专用道的布设,做好公交信号优先路口的布局和系统建设规划。
二、推广绿色交通工具
扩大免费自行车投入范围和数量,投放范围以海陵老城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城区、姜堰城区、靖江城区、泰兴城区、兴化城区等区域为重点,逐步推广到各开发区、乡镇建成区、旅游景点等地区,在主要公交车站、社区、人流集散中心、人流密集区域建设自动化自行车租赁系统,做到各城区内每隔500米就有一个自行车租赁点,各开发区、乡镇建成区、旅游景点均有自行车租赁系统;推广“公共自行车+公共交通+公共自行车”的出行模式,完善部分道路和重点区域两侧非机动车专用道,完善人行交通设施。完善公共交通工具,提高公交车辆的舒适度,加大公共交通补贴力度。加快普及节能型交通工具,鼓励燃用清洁能源(压缩天然气CNG或液化石油气LPG)车辆的使用。
三、构建绿色出行网络
改善人行道条件,注重无障碍设施的保障,建造便捷的过街设施,确保行人足够的信号通过时间;商业区设置与机动车完全分离的步行街和步行区,改善购物环境;新建居住小区,结合小区绿化建造良好的步行设施,提高居住质量。在商业繁华地带、大型主题公园和城市公园绿地区域建设步行区。大力建设自行车绿道系统,结合滨水绿地,将沿线生态绿地、景观设施等串联起来,形成集环保、运动、休闲、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自行车绿道系统。
第四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一、完善医疗服务设施
完善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体系,新增卫生资源继续向社区和农村倾斜,培育乡镇中心村标准化卫生服务机构,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打造“城区十分钟、农村十五分钟”的基层卫生服务圈。
推进以市级三甲医院为核心的医疗联合体建设,加强优质资源共享、人才技术合作,带动和促进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到2017年在全市再建成6-7所三级医院,做到三市四区至少各有一所三级医院,使得三级医院资源均衡化。
二、完善教育服务设施
大力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农村学前教育的整体发展和办园质量的全面提高。
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到2017年,75%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建成现代化学校;到2020年,95%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建成现代化学校。推进全市教师、校长的合理流动,消除公办学校择校现象。
优质发展高中教育,到2017年,所有普通高中均达到优质高中标准,建成3-4所全国一流高中;到2020年,50%的高中达国家示范高中以上水平,三市四区至少各建成1所全国一流高中,共建成6-8所全国一流高中。
三、完善文化服务设施
三市四区各打造1-2个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力争全市各市(区)创建成为省级文化先进市(区),其中4-5个创建成为全国文化先进市(区)。积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实现公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纪念馆、文化站、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市民开放。
四、完善体育服务设施
建设健全我市奥体中心,完善社区体育设施,各社区至少配备一处健身房和社区公共活动场地。加强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实现村村建有一片篮球场、两张乒乓球桌(台)、一个室内健身活动室、一条健身路径,建成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到2020年实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5平方米。
第七章培育绿色的生态文化体系
第一节广泛开展生态宣传
一、加强政府引导工作
编写“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干部读本”、“生态文明简报”,免费向各党政机关部门发放,并组织专题学习,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组织生态文明学习调研活动。在政府网站设置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栏目,及时公开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措施,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开展“绿色机关”创建活动,打造“绿色办公室”,开展“生态文明型机关”和“绿色部门”评选活动。
二、推进宣传载体建设
丰富市环保局网站“生态建设”专栏内容。开设“泰州生态文明建设”官方博客、微博等,以图片、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在《泰州日报》上开辟生态文明专栏;加强市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作用,增加生态文明相关节目播放时间比重,丰富节目内容和形式,继续抓好新闻报道和公益广告,逐步增加专题类、谈话类节目。利用出租车车载LED、区内公交主要线路车体广告、公共场所宣传载体,设置一定比例的生态文明公益广告。建设社区交流平台,建立生态文明宣传橱窗。利用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重大文化场所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在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推进特色文化广场、图书室等文化服务工程建设。
第二节全面发展生态教育
一、多层次开展生态教育
政府层面,加强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生态教育,对于新录用公务员,在初任培训中纳入生态文明相关内容;重视领导干部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定期邀请国内外专家对公务人员进行生态文明新概念、生态文明意识、生态文明行为等培训和教育。
企业层面,强化企业生态文明建设社会责任,打造企业特色生态文化。编写企业职工生态文明读本和企业内部生态文明环保条例,宣传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及管理方法。企业内部定期开展生态文明知识讲座等活动。开展“生态文明模范企业”、“生态文明友好企业”评选活动。打造“绿色酒店”、“绿色餐厅”等服务业企业。
学校层面,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将“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在幼儿园到大学的整个教育阶段中推广。到2020年,全市创建“绿色学校”比例达到80%。加强教师生态文明培训,制定《泰州市教师生态文明培训方案》,落实教师上岗前的生态文明培训。到2017年,实现全市教师每季度进行一次生态文明培训。
社区层面,积极调动环保专业机构、专家、环保企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建立“绿色课堂”、“绿色讲座”,发放生态消费指南,普及环保知识。制定并开展具有各个社区特色的绿色环保活动。在农村建立阅览室,增加生态环保类和绿色农业类书籍,编写针对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的知识读本。在村规民约中写入生态文明内容;鼓励环保公益组织深入农村开展环境宣教活动。通过村委会开展全村会议,宣扬农村环境整治和环境保护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二、建设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建设各具特色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一是以兴化水上森林、千岛菜花风景区、溱湖风景区等为重点的集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水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平衡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湿地教育基地。二是以姜堰区河横生态农场、靖江市徐周生态种植园为代表的生态农业教育基地。三是以高二适纪念馆、姜堰区教育少年宫等为代表的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加强艺术雕塑建设和文化广场建设,挖掘全市传统文化中的生态元素,打造具有本市特色的生态文化宣传地标。
三、培育绿色消费行为
推广采用节水型家用设备和卫生器具;推广使用节能灯具,楼道灯全部采用声控或触摸灯;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家电;采用清洁燃气能源、高效率燃具;推广家庭使用太阳能热水器。限制塑料袋的使用量,减少或杜绝一次性筷子、杯子、饭盒等非必要一次性用品的供给。建立覆盖主城区的废品回收奖励IC卡系统,联合社区的废品回收网点,建立社区的资源回收IC卡系统。鼓励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在社区内设置太阳能路灯。在政府机关推行无纸化办公和采购较低能耗等级的办公设备。开展社区、企业、学校、政府机关等单位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第三节发扬特色生态文化
一、挖掘特色生态文化
总结我市生态建设的经验,推出《泰州生态文化建设研究》、《泰州市生态意识文明培育》等实践理论成果。开展农村生态文化大调查,掌握全市生态文化现状,研究特色村庄文化模式,推动生态文化的特色村建设。组织开展对我市传统建筑的深入研究,发掘其节能环保、以人为本、与自然相融合的建筑特色;组织开展我市水文化调研,通过研究水文化、认识水文化、营造水文化、弘扬水文化,在全社会倡导节水行动,培养全民节水习惯,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氛围。
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完善科学规划、有序实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格局。修编完善并严格实施《泰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积极抢救和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和古镇古村、工业遗产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使国家、省级文保单位数量明显增长,文保单位完好率达到90%以上。探索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模式,加强对历史建筑和近现代重要史迹等的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城水乡国际旅游节、梅兰芳艺术节、靖江文艺节,泰兴银杏节,姜堰溱潼会船节,兴化板桥艺术节等活动。对“非遗”代表传承人、传承单位、传习活动进行补助奖励。
三、加快乡村文化建设
完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村和社区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全社会提供文化信息资源服务。保护乡土文化,建设一批文化名镇(村),形成具有水乡特色的村落文化。加强对我市特有的垛田传统农业系统的保护,保存其特有的农业风貌。结合我市地方文物和文化遗存,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开展特色文化乡镇、特色文化社区、特色文化团队、特色文化家庭和特色文化明星创评活动,创新各种农村文化活动品牌。
第八章建立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
第一节健全生态文明规范化考核制度
一、健全政府生态文明实绩长效考核制度
转变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观,强化绿色经济和生态环境考核指标,加快出台泰州市各级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实绩考核方案,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估反馈机制,体现绩效评定、逐级考核、兼顾平衡的原则,重点针对规划目标、规划任务、资金投入及重点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实现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长效、动态监管。
二、建立企业生态文明考核制度
建立企业生态文明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企业生态文明行为进行考核。出台“生态文明模范企业”评比机制,每年度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对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循环经济的企业颁发牌匾或以资鼓励。
三、建立干部考核体系和离任环境审计制度
探索生态文明追踪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调任后追诉其在执政期间的生态保护责任,加强领导干部政绩后评估制度,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在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中的权重,提升地方政府官员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适当缩短生态环境考核的周期,保持考核的有效性和连续性,提高“法律治理环境”和“制度治理环境”的高度,提高环境违法的成本,以地方政府官员为主体,督促当地企业的环境守法,将地方的环境违法与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挂钩。
四、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监督约束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监督管理,强化生态环保预算审查监督,加强生态建设执法检查和监督,分阶段针对性地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五、制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与用途管制制度
制作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台账,对区域地表水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完善现有生态红线制度,对目前已划定的生态红线保护范围中不合理部分进行调整,细化生态红线区域的管理办法,明确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的具体管理要求。巩固水源保护长效机制,根据现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区域水源目标责任制。
第二节创新绿色经济政策和激励机制
一、完善绿色信贷信息共享管理办法
进一步明确和扩展环保部门应当定期向金融机构通报的企业环保信息,如环境友好型企业名单、一般环境风险企业名单、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名单、重点排污企业名单、重点企业的环保措施、企业的排污达标情况统计等;建立环保部门与金融部门专业知识交流机制,确保管理办法落实过程中相关部门岗位人员熟悉绿色信贷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操作流程。
二、完善节能减排的行政激励制度
对超额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资金补贴或者实行减免税政策,同时在企业环境行为评级、环境标识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鼓励。
第三节建立政府生态文明自我约束机制
一、建立公务人员生态文明培训制度
加快制定《泰州市公务人员生态文明培训制度》。根据生态文明理念和内涵,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案,使其充分理解领导和组织生态规划、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生态教育、生态监测等工作的生态内涵。通过对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生态维护等的实施进行监督,依法进行生态监管,促进官员追求绿色政绩、提升自身生态意识的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的生态责任建设和社会的绿色消费观念,促进生态经济发展。
二、建立绿色采购机制
编制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及政府采购预算时,全面落实绿色产品采购政策,促进绿色产品采购的标准化、规范化,优先购买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对政府实行绿色采购的主体、责任、绿色采购标准和绿色采购清单的制定和发布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节完善公众生态文明参与机制
一、完善政府环保信息公开制度
强化政府及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公告,建立健全生态环保类专家结构选择机制、被遴选专家评价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决策咨询程序,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制定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公开听取意见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环保决策及环保会议的听证会制度和政府审议环保决策、企业环保措施审议等过程中的听证会制度,逐步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二、畅通公众参与机制
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通过制定行政措施规定公民和民间环保组织有权参与相关决策和评估,建立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企业环境报告和环境审计的社会公示与听证会制度,使公民的环境意识与当地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形成良性互动。
通过建立“百名听证评议代表”信息库、“千人问卷测评”等形式扩大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推进公众参与规范化、科学化,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拓宽群众监督平台,在政府、企业、公民和非政府组织间搭建更多的渠道,提高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意识。
第九章保障措施
建立与规划实施相配套的组织机构。将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调整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抓紧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任务。领导小组在市环保局设立办公室,承担规划管理、政策落实、统筹协调、重大项目推进等职能。各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高效有力的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
制定详实的规划实施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发展阶段新变化,制定“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责任。根据重点建设工程,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行动计划。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年度行动计划,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取得实效。各市(区)、市各有关部门相应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行动计划,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报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组织实施。
建立规划实施的资金保障。制定政府主导、企业与社会共担、投入与效益共享的资金筹措与融合的渠道,坚持以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金转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级政府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任务及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正常开展。
建立规划实施的科技保障。加强与国家级科研院所、高校和江苏省科研机构的密切合作,重点开展优势绿色产业生态设计、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技术、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推广,促进全市生态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技术水平的提高。完善环境科技研究体系和创新环境,促进环境科技工作由“跟踪应急型”向“先导创新型”的转变,为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监督执法等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
建立规划实施的人才保障。建立一套有利于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创建和完善科学的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度。建立专项基金,大力引进人才。加强对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建设专职人员的技术培训,培养一支懂业务、善协调、会管理的专业队伍。
严格监督考核。把生态文明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绩效考核的必考项目。建立各市(区)绿色发展水平年度评估和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各地绿色发展情况。开展绿色审计,加强对生态政策法规执行、资金项目绩效、开发利用情况等方面的审计,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而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决策者,实行责任追究终身制。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完善问责与纠错、定期排查与通报、重点环境问题后督察等制度。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强化行政机关与司法部门联动配合,搭建环境违法行为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案件移送、信息通报等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纠正环境执法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遏制权力干预执法的现象。
附件:
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
体系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实施地点 | 完成时限(年) | 资金概算 (亿元) | 经费来源 | 组织实施 单位 |
生态空间 | 1 | 溱湖国家级湿地公园保护工程 | 建设湿地生态监测站点,修复200亩湿地生态环境,培育自然植被50亩。 | 姜堰区 | 2015-2020 | 0.7 | 政府出资 | 环保、住建局牵头 |
2 | 兴化市西北湖荡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 建设湿地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修复1000亩受损湿地。 | 兴化市 | 2015-2020 | 1.1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 | |
3 | 长江岸滩湿地生态保护工程 | 以春江湿地公园为重点,培育自然植被,实施岸滩湿地生态修复,每年修复湿地30-50亩。 | 高港区 | 2015-2020 | 0.6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旅游局 | |
4 | 天星洲湿地保护工程 | 保护沿江岸滩湿地和江心洲,实施生物栖息地修复工程,保持江心洲原始生态环境。 | 泰兴市 | 2015-2020 | 0.6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 | |
5 |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工程 | 完善中华绒螯蟹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建设水环境监测站点。 | 靖江市 | 2015-2020 | 0.8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水利局 | |
6 | 引江河、三水厂水源地保护工程 | 建立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 高港区 | 2015-2020 | 0.8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水利局 | |
7 | 中干河姜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 实施生态疏浚,建立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 姜堰区 | 2015-2020 | 0.6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水利局 | |
8 | 兴化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 横泾河、卤汀河、戴南、缸顾等饮用水水源地建立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 兴化市 | 2014-2020 | 0.8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水利局 | |
9 | 引江河河道整治工程 | 实施岸坡整治、生态护岸、植物护坡等河道整治工程,种植亲水植物,营造滨水景观与多层次的湿地植物群落。 | 引江河 | 2015-2020 | 1.5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住建局 |
生态空间 | 10 | 新通扬运河河道整治工程 | 实施河道清淤疏浚、生态湿地过滤、生态护岸建设等河道整治工程,建造滨水景观与多层次湿地植物群落,水系交汇处可适当增加绿地。 | 新通扬运河 | 2014-2020 | 2.3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住建局 |
11 | 清水通道生态保护工程 | 在泰东河、卤汀河、中干河、西姜黄河-季黄河、如泰运河、夏仕港等具有重要清水通道维护的河流,实施疏浚河道、岸坡整治、生态护岸、植物护坡等工程。构建河岸生态防护网络。 | 其它河流 | 2015-2020 | 3.2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住建局 | |
12 | 道路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 沿兴泰公路、宁扬盐公路、宁靖盐高速公路、宁启铁路、宁通高速等主干高速路及铁路,建设道路防护绿带,形成沿路绿色廊道。国道、省道、一级公路两侧规划50-100m宽的防护绿带,在市域主要二级公路两侧规划30-50m宽的防护绿带,形成市域道路生态防护廊道。 | 主干高速路及铁路 | 2015-2020 | 2.3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住建局 | |
13 | 重点街道绿地景观提升工程 | 配合城市规划建设市区街道绿地,丰富植物物种,注重美观以及与周围景观的协调。 | 市区重点街道 | 2015-2020 | 3.2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住建局 | |
14 | 生态屏障建设工程 | 在水系交汇处或水系、道路节点处增加绿地建设,构建生态绿地网络,形成生态屏障,解决泰州市老城区外围地块绿地分布较少,绿色开放空间分布不均的问题,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 市老城区外围 | 2015-2020 | 1.8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住建局 | |
小计 | 2015-2020 | 20.3 | - | - | ||||
生态产业 | 1 | 农村沼气建设工程 | 新增农村用户沼气池3000个,建成农村沼气服务站50个,每年新增规模畜禽场沼气工程5处。 | 全市 | 2015-2020 | 0.5 | 政府出资 | 农委、发改委 |
2 | 秸秆综合利用 | 新建秸秆气化站20座,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10座。 | 全市 | 2015-2020 | 0.3 | 政府出资 | 农委、发改委 | |
3 | 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 | 每年完成2万亩的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 | 全市 | 2015-2020 | 2 | 政府出资 | 农委、发改委 |
生态产业 | 4 | 节水灌溉示范工程 | 每年完成2-3项节水示范工程建设。 | 全市 | 2015-2020 | 1 | 政府出资 | 农委 |
5 | 高效种植产业带建设工程 | 打造以333省道、231省道、古高线为主的三条高效蔬菜种植产业带,以海陵区北郊、市农业开发区到桥头的农溱线和姜堰市沈马线沿线乡镇为核心区域的高效蔬菜板块,以里下河为主的高效绿色、有机稻米种植产业带。 | 全市 | 2015-2020 | 0.5 | 政府出资 | 农委 | |
6 | 水禽产业群建设工程 | 以兴化全部、姜堰、海陵部分乡镇为重点,以兴化双平禽业有限公司、海陵大兴种鹅场、姜堰弘润肉鸭、苏家湾合作社、天歌肉鹅、恒隆鹅业为重点企业,建设水禽产业群。 | 全市 | 2015-2020 | 0.2 | 政府出资 | 农委 | |
7 | 奶业产业群建设工程 | 以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城郊地区为重点,以泰州卫岗、泰州众诚乳业等企业为龙头,建设奶业产业群。 | 全市 | 2015-2020 | 0.2 | 政府出资 | 农委 | |
8 | 宁靖盐线带畜牧业产业群建设工程 | 以沿宁靖盐线的黄桥、分界、新街、白米、兴化城东等乡镇为重点,以江苏永兴生态农牧有限公司、兴化隆康畜禽养殖公司等企业为龙头,建设宁靖盐线带畜牧业产业群。 | 全市 | 2015-2020 | 0.2 | 政府出资 | 农委 | |
9 | 现代生态农业园区建设 | 培育壮大江苏省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海陵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高港现代农业园、兴化农副产品加工区、泰兴高效农业园、靖江生祠现代农业示范园、江苏河横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区和集聚区。 | 全市 | 2015-2020 | 0.6 | 政府出资 | 农委 | |
10 | 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工程 | 配方施肥到户,每年完成配方施肥面积85万亩,建立配方施肥信息科技平台、触摸屏、手机查询等,提供田块具体土地数据,按方配肥。 | 全市 | 2015-2020 | 0.2 | 政府出资 | 农委 | |
11 | 观光农业示范工程 | 打造兴化水上森林公园、溱湖湿地公园、靖江江心洲休闲观光园、打造泰兴瑞丽江滩休闲度假村、高港毛农庄园等休闲农业基地以及姜堰河横村等一批农家乐专业村。 | 全市 | 2015-2020 | 0.3 | 政府出资 | 农委、旅游局 | |
12 | 建设农业观光旅游基地 | 每年建成1个门票年收入200万元,集餐饮、观光、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农业观光旅游基地。 | 全市 | 2015-2020 | 0.2 | 政府出资 | 农委、旅游局 |
生态产业 | 13 | 设施农业示范工程 | 每年建成1-2个以蔬菜、油菜、西甜瓜、草莓为基础的设施农业集聚区;每年新增高效农业3万亩,其中万元以上高效农业面积1万亩。 | 全市 | 2015-2020 | 0.3 | 政府出资 | 农委 |
14 | 水稻、苗木花卉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 完成30万亩优质水稻和12万亩苗木花卉生产基地建设。 | 全市 | 2015-2020 | 0.3 | 政府出资 | 农委 | |
15 |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 | 在一定区域内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建成较大面积的连片高标准农田,完成5万亩土地治理。 | 全市 | 2015-2020 | 5 | 政府出资 | 农委、国土局 | |
16 | 节能环保产业建设工程 | 依托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立中小型高科技节能环保企业孵化平台。大力发展新型节能环保设备生产、加快建设泰兴城东环保科技园,推进靖江节能电机、姜堰监测仪器、兴化环保材料与环保药剂生产基地建设。 | 全市 | 2015-2020 | 0.2 | 政府出资 | 发改委、经信委 | |
17 | 新能源产业建设工程 | 光伏行业以泰州新能源产业园为龙头,围绕光伏系统集成产业链,招引培育一批光伏电池生产、配套企业,大力发展太阳能电池组件、第三代光伏电站技术、新一代高效智能光伏跟踪系统等光伏系统集成技术,积极发展薄膜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光伏逆变器。 | 全市 | 2015-2020 | 0.5 | 政府出资 | 发改委、经信委 | |
18 | 工业园生态化工程 | 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在园区层面培育产业链形成,加快工业结构转型,推进工业生态化建设。 | 全市 | 2015-2020 | 0.5 | 政府出资 | 发改委、经信委 | |
19 | 清洁生产审核与循环经济示范 | 每年完成2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每年15家企业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审核比例达100%。 | 全市 | 2015-2020 | 0.25 | 企业出资 | 环保局、经信委 | |
20 | 规模化企业ISO14000认证 | 每年完成20家企业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到2015年,全区规模以上企业通过IS014000认证率这到30%,到2017年达到40%以上。 | 全市 | 2015-2020 | 0.3 | 企业出资 | 质监局 |
生态产业 | 21 | 观光旅游龙头型产品建设工程 | 推进凤城河风景区、溱湖风景区实施深度开发和建设,全力打造观光型龙头产品,积极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努力形成城市旅游名牌产品。精心策划和建设集参与性与娱乐性于一体的引擎型、井喷型旅游项目——泰州“顺天城”人类自然现象科普教育基地(体验场)。 | 全市 | 2015-2020 | 0.15 | 政府出资 | 旅游局 |
22 | 水乡农业生态度假旅游建设工程 | 重点发展省农业开发区、海陵农业园、高港农业生态园、姜堰溱湖湿地农业生态园和河横村、泰兴观光休闲生态果园、靖江金色四季生态旅游观光园,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园、农业科技园、农业示范点的度假和体验旅游。 | 全市 | 2015-2020 | 0.2 | 政府出资 | 旅游局 | |
23 | 生态物流园区建设工程 | 培育壮大一批生态物流企业。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管理,控制物流活动中的污染发生源。加强生态物流标准建设,引导企业积极采用绿色、生态型物流包装,推进物流包装的标准化、集装化、周转化,提高物流过程的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联运业务,促进复合直达新型物流运输方式,降低运输过程中的货损、货差,消除地理、气候、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种市场环境差异造成的物流损失。 | 全市 | 2015-2020 | 0.5 | 政府出资 | 发改委 | |
小计 | 2015-2020 | 14.4 | - | - | ||||
生态环境 | 1 | 水系治理工程 | 对卤汀河、新通扬运河、上官河、白涂河、横港、十圩港河道进行整治。重点整治卤汀河渔业社断面“三产”行业排污问题;对西北工业园、姜堰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园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全部接管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全市 | 2015~2017 | 11.85 | 政府出资 | 相关市(区)政府、水利局、环保局 |
2 | 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 改扩建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九龙污水处理厂、永安洲污水处理厂、泰兴市污水处理厂、澄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兴化污水处理厂等,新建姜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总规模为80万立方米/日;规划建设镇级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总规模为60万立方米/日。 | 全市 | 2015~2020 | 1.65 | 政府出资 | 相关市(区)政府、住建局、环保局 | |
3 | 饮用水源保护规划 | 编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 | 全市 | 2015~2017 | 0.931 | 政府出资 | 相关市(区)政府及环保局 | |
4 | 排污口整治工程 | 对供水水源地和骨干输水河道沿线排污口进行整治,确保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 | ||||||
5 | 退鱼环湖工程 | 里下河地区省管湖泊群内禁止新建违章建筑并逐步实施退渔还湖。 | 全市 | 2015~2017 | 0.65 | 政府出资 | 相关企业、相关市(区)政府及环保局 | |
6 | 整治水源地污染源 | 搬迁泰州三水厂、靖江三水厂水源保护区内的船舶物流等污染的水质企业。兴化市一水厂、二水厂取水口上游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全部接管。 | 全市 | 2015~2020 | 10.25 | 政府出资 | ||
7 | 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 海陵区新增农村污水管网25km;高港区新增农村污水管网16km;姜堰区新增农村污水管网23km;兴化市新增农村污水管网24km,靖江市新增农村污水管网18km。 | 全市 | 2015~2020 | 0.85 | 政府出资 | 相关市(区)政府、住建局、环保局 |
生态环境 | 8 | 养殖废水治理工程 | 在泰兴市、兴化市、姜堰区等畜禽养殖业较发达区域,建设规模化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畜禽废水处理工程,年减排污染物CODcr 5000吨、NH3-N 800吨。 | 全市 | 2015~2017 | 0.65 | 政府出资 | 相关市(区)政府住建局、环保局 |
9 | 有机废气治理、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 | 化工企业制定VOC整治方案并督促整改落实,在石化行业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 着力削减泰州梅兰热电有限公司、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兴化热电责任有限公司、靖江苏源热电有限公司、新浦化学有限公司、中海黄桥热电有限公司和姜堰市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 | 全市 | 2015~2017 | 8.32 | 政府出资 | 相关企业、相关市(区)政府及环保局 | |
10 | 机动车废气治理工程 | 在现有12座加气站基础上合理规划加气站数量及分布,实现全市域全覆盖。根据《江苏省内河船用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发展专项规划》要求,建立6个船舶加气站;全市出租车、公交车、船舶油改气率力争100%。 | 全市 | 2015~2017 | 0.015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交通局、公安交警部门 | |
11 | 扬尘控制工程 | 开展“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在建设工地实行专业保洁。港口、码头、车站等地方的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设置扬尘防治;到2017年实现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90%以上的要求,远期实现100%。 | 全市 | 2015~2020 | 0.025 | 政府出资 | 相关市(区)政府及环保局 | |
12 | 秸秆污染整治工程 | 建设泰州市秸秆综合利用工程,秸秆燃料块、秸秆加工生产示范项目,年消耗秸秆100万吨。 | 全市 | 2015~2017 | 0.98 | 政府出资 | 相关市(区)政府及环保局 | |
13 | 燃煤锅炉治理工程 | 全市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规划期间所有燃煤锅炉废气排放执行火电行业最新标准,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的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 | 全市 | 2015~2017 | 1.61 | 政府出资 | 相关市(区)政府及环保局 |
生态环境 | 14 | 餐饮废气治理 | 将6个基准灶头以上的饮食业单位强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在线监控装置,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油烟自动监控率达80%;每年新建餐饮业污染控制示范街区2条。 | 全市 | 2015~2020 | 0.641 | 政府出资 | 相关市(区)政府及环保局 |
15 | 建立土壤修复试点工程 | 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建立2个污染土壤修复试点工程。 | 全市 | 2011~2017 | 0.94 | 政府出资 | 相关市(区)政府及环保局 | |
16 | 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 开展化工、电镀等搬迁企业遗留场地的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建立优先修复的场地清单;重点对西来电镀中心等重点污染场地土壤、河道底泥、地下水进行修复。 | 全市 | 2015~2020 | 3.46 | 政府出资 | 相关市(区)政府及环保局 | |
17 | 重点区域土壤环境监测 | 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为重点,开展饮用水源地、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 | 全市 | 2015~2020 | 0.78 | 政府出资 | 相关市(区)政府及环保局 | |
18 | 土壤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 完成136.93公顷城镇工矿建设用地、326.57公顷毁损土地复垦重点区域、343.21公顷工矿用废弃地、229.02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等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 全市 | 2015~2020 | 15.65 | 政府出资 | 相关市(区)政府、环保局 | |
19 | 生态恢复治理 | 完成136.93公顷城镇工矿建设用地、326.57公顷毁损土地复垦重点区域、343.21公顷工矿用废弃地、229.02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等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 全市 | 2015~2020 | 3.98 | 政府出资 | 相关市(区)政府及环保局 | |
20 | 危废治理措施 | 建设医疗危废综合利用项目、电镀集中区电镀废水智能化收集及深度处理设施示范项目、含重金属固废综合处理工程、危废焚烧工程等,总处理规模1450吨/年。 | 全市 | 2015~2017 | 2.95 | 政府出资 | 相关市(区)政府及环保局 | |
21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措施 | 市域每个建制镇至少新增1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实行奖赏细则,并逐渐在全域推广。 | 全市 | 2015~2020 | 4.0 | 政府出资 | 相关市(区)政府及环保局 | |
小计 | 2015~2020 | 70.18 | ||||||
生态人居 | 1 | 绿色社区创建 | 靖江新建绿色社区49家、泰兴新建绿色社区13家、兴化新建绿色社区28家、海陵新建绿色社区81家。 | 全市 | 2015-2020 | 2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各社区 |
2 | 社区绿化工程 | 每个新建居住区建设面积1-5hm2的游园绿地,居住区与相邻道路的周边布置8-12m高大乔木组成的林木隔离带。 | 全市 | 2015-2020 | 1 | 各社区 | 环保局、住建局、各社区 | |
3 | 城中村改造工程 | 各城中村进行道路硬化、结合道路整治铺设污水管网;拆除农贸市场内的违法建筑、新建临时农贸市场;将直排旱厕改建成过滤式厕所。 | 全市 | 2015-2020 | 1.5 | 政府 | 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各社区 | |
4 | 生态村创建 | 创建1309个国家生态村、65个国家级乡镇(街道)。 | 全市 | 2015-2020 | 2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各镇村 | |
5 | 农村污水处理处理工程 | 高港区2015年计划建设2个8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1个2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2016-2017年计划建设6个1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 姜堰区6个村接管污水处理厂,27个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靖江市新增污水收集处理能力140.67万吨/年。 泰兴市推动80个行政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兴化市建设60个农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 全市 | 2015-2020 | 10 | 政府出资 | 住建局、环保局、各镇村 | |
6 | 河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实施53项生态河道整治,包括先锋河、元河、古马干河、东姜黄河、西姜黄河等。 整治高新区塘沟河到姜堰黄村河段,总长12.5公里,实施河道疏浚、生态护岸及绿化。 周山河(西姜黄河~东姜黄河段)8.97km河道疏浚、河坡及支河口门河坡防护。 泰兴市疏浚整治乡级河道40条160公里192万方;村庄河道113个村210方。 | 全市 | 2015-2020 | 1 | 政府出资 | 水利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 |
7 | 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 各市(区)建设绿色农房试点10处。 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 全市 | 2015-2020 | 3 | 政府出资 | 住建局、发改委 |
生态人居 | 8 |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 各市(区)建成一处以上综合示范区; 各市(区)建成20处小型示范项目。 | 全市 | 2015-2020 | 3 | 政府出资 | 住建局、水利局等 |
9 |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 社区建造中水站示范点20处。 联合社区的废品回收网点,建立社区的资源回收IC卡系统。 | 全市 | 2015-2020 | 2 | 政府出资 | 住建局、发改委 | |
10 | 公园绿地工程 | 重点提升凤城河公园、泰山公园、人民公园、天德湖公园、高港生态园、姜堰人民公园等,新建周山河公园、火车站片区公园、城东公园、中华药草园、中天公园等; 海陵区现状社区公园保留78个,规划居住区公园13个、小区游园103个;高港区现状社区公园16个,规划居住区公园10个、小区游园33个;姜堰区规划社区公园33个。 在海陵区规划新建海陵康乐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等,在高港区规划新建艺术博览园、康乐公园,规划专类公园13处。姜堰现状有3处专类公园,为烈士陵园、体育公园和万竹园,规划专类公园共计5处。 建设带状公园的河流主要有:卤汀河、泰东河、稻河、草河、南官河、老东河、老通扬运河、凤凰河、周山河、鸭子河、许庄河、蔡圩中沟、宣堡港等。 | 全市 | 2015-2020 | 2 | 政府出资 | 住建局 | |
11 | 完善公共交通系统 | 规划布局青年路-扬子江快速公交走廊,自泰州市火车站枢纽出发经海陵城区往南联接高港区。 | 全市 | 2015-2020 | 2.5 | 政府出资 | 交通局 | |
12 | 推广绿色交通工具 | 海陵老城区新增免费自行车投放点50处、医药高新区新增20处、高港城区新增50处、姜堰城区新增50处、靖江城区新增40处、泰兴城区新增40处、兴化城区新增40处,各开发区新增20处,各旅游景点附近新增10处。 城区公交车均使用燃气公交车。 | 全市 | 2015-2020 | 1 | 政府出资 | 城管局、交通局 | |
13 | 完善医疗服务设施 | 泰州新增6-7所三级医院,各市区至少1所;到2020年每个社区(行政村)配备一所社区医院。 | 全市 | 2015-2020 | 1.5 | 政府出资 | 卫生局 |
生态人居 | 14 | 完善教育服务设施 | 新建幼儿园100所,进行各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建设现代化学校50所;建成6-8所全国一流高中,各市区至少建成一所全国一流高中。 | 全市 | 2015-2020 | 2 | 政府出资 | 卫生局 |
15 | 完善文化服务设施 | 打造2-4个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4-5个市(区)创建成为全国文化先进市(区)。 | 全市 | 2015-2020 | 1 | 政府出资 | 文广新局 | |
16 | 完善体育服务设施 | 建成泰州奥体中心;每个社区建设一处健身房和一处公共活动场地。每个村庄建有一片篮球场、两张乒乓球桌(台)、一个室内健身活动室、一条健身路径。 | 全市 | 2015-2020 | 1.5 | 政府出资 | 体育局 | |
小计 | 2015-2020 | 37 | ||||||
生态文化 | 1 | 生态文明相关手册编写 | 编写《泰州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领导干部读本》和生态文明简报。 | 各级政府机关 | 2015~2017 | 0.03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宣传部 |
2 | 生态文明媒体平台建设 | 在政府部门各相关网站设立生态文明宣传专栏和微博;在《泰州日报》上开辟生态文明专栏;在泰州市电视台、泰州市广播电台开辟生态文明宣传节目;打造出租车车载LED、区内公交主要线路车体广告。 | 各相关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 | 2015~2017 | 0.08 | 政府出资,企业投资 | 环保局、宣传部、区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交通局 | |
3 | 生态文明示范载体建设 | 推进“绿色社区”、“绿色校园”、“生态文明模范企业”、“生态文明型机关”、“绿色部门”等系列创建活动。 | 全市 | 2015~2017 | 0.1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发改委 | |
4 | 学校生态文明教育 | 建立生态文明进课堂机制,在全市中小学、大学及各类职专,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和生态文明意识培养,并开展不同层次的生态文明实践活动。 | 中、小学、各类职专 | 2015~2020 | 0.05 | 政府出资 | 教育局 | |
5 | 生态文明培训 | 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生态文明专题培训;政府聘请专业人员每半年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分级的生态文明教育培训;企业针对干部、员工开展不同层次培训。 | 全市 | 2015~2020 | 0.1 | 政府出资,企业投资 | 教育局、环保局 | |
6 | 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 将兴化水上森林、千岛菜花风景区、溱湖风景区、河横生态农场、徐周生态种植园、高二适纪念馆、姜堰市教育少年宫等打造为泰州特色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 | 全市 | 2015~2020 | 0.3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宣传部、教育局 |
生态文化 | 7 | 生态公益活动月宣传活动 | 环保图书公益联展活动、环保儿童剧巡演、绿色出行活动、垃圾分类等活动。 | 全市 | 2015~2020 | 0.05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宣传部、教育局、交通局 |
8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行动 | 修编完善并严格实施《泰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加强对古民居、古街区的修缮保护,建成1-2条“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加强对名人旧居、文保单位、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对“非遗”代表传承人、传承单位、传习活动进行补助奖励。 | 全市 | 2015~2020 | 0.2 | 政府出资 | 文广新局、宣传部、规划局 | |
9 | 环境宣讲日 | 各市(区)在每年的六五环境日开展一周的环保公益讲座,邀请环境领域的专家学者、环保主管部门的一线工作者向公众宣传环保知识和生态文明理念。 | 全市 | 2015~2020 | 0.03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宣传部、教育局、卫生局 | |
10 | 民俗文化节 | 组织开展水城水乡国际旅游节、梅兰芳艺术节、靖江文艺节,泰兴银杏节,姜堰溱潼会船节,兴化板桥艺术节、菜花节、江鲜美食节等活动。 | 全市 | 2015~2020 | 0.2 | 政府出资,企业投资 | 文广新局、宣传部、教育局 | |
11 | 企业生态文明推进活动 | 制定企业生态文明社会责任条例,开展企业绿色技术培训,开展“生态文明模范企业”、“生态文明友好企业”评选活动。 | 全市 | 2015~2020 | 0.05 | 政府出资,企业投资 | 经贸局、工商局、环保局 | |
小计 | 2015-2020 | 1.19 | ||||||
生态制度 | 1 | 建立健全规范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 | 建立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监督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制定差别化政府绩效考核方案(2017年) 建立干部监督机制和离任领导干部绿色政绩后评估和环境审计制度。 | 各级政府机关 | 2015~2020 | 0.2 | 政府出资 | 组织部、审计局 |
2 |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与用途管制制度 | 制作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台账 完善生态红线制度 | 各级政府机关 | 2015~2020 | 0.3 | 政府出资 | 国土局、环保局 |
生态制度 | 3 | 建立政府自我约束机制 | 制定《泰州生态文明道德规范》 制定《公务人员生态文明培训方案》 制定《泰州市机关绿色办公规定》 完善《泰州市政府绿色采购机制》 制定《泰州市生态文明考核激励机制》 | 各级政府机关 | 2015~2017 | 0.1 | 政府出资 | 泰州市市政府办公室、效能办、财政局 |
4 | 建立企业生态文明制度 | 建立企业生态文明绿色考核体系和责任制度报告 制定企业环境行为等级定期评估和监管制度 考核企业生态文明信用制度评估 | 各级政府机关 | 2015~2020 | 0.15 | 政府出资 | 各企业、环保局 | |
5 | 创新环保绿色经济政策和激励制度 | 完善修订《泰州市绿色信贷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制度 建立行政激励制度 | 全市 | 2015~2020 | 0.08 | 政府出资 | 财政局、环保局 | |
6 | 强化一体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 新建环境监测预警系统3个,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升级改造,增加50个视频监控点位、手持移动执法终端30个、污染源自动监控仪120台、无人机6个。 | 全市 | 2015~2020 | 0.25 | 政府出资 | 环保局 | |
小计 | 2015~2020 | 1.08 | - | - | ||||
总计 | 2015~2020 | 157.501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