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6330/2011-01470 | 分类 |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1-11-14 |
文号 | 泰政发〔2011〕209号 | 时效 | 有效 |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1-11-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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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泰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泰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为推进泰州“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泰州消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发展回顾
(一)火灾形势保持基本稳定。
全市共发生火灾2405起,死亡28人,受伤15人,直接财产损失1337.08万元。未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未发生较大火灾事故。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8220次,出动警力15616车次、74090人次,扑救各类火灾2405起,参加抢险救援、社会救助、重大活动执勤等出动共5815次。与“十五”期末相比,火灾起数、亡人数、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数分别下降49.8%、46.2%、64.3%、9.4%。
(二)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不断增强。
全市更加重视消防工作,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逐步提高。持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为主的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建立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社会消防安全状况逐步好转。全市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34次,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76个,投入整改资金549.7万元。加强对重要场所、重大活动、重点季节的消防安全保卫,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状况明显改善。
泰州四市三区和85个小城镇均已编制消防规划。全市现有消防站10个;全市城镇市政消火栓2756个,新建855个;各类执勤消防车辆55辆,其中举高消防车9辆、大功率泡沫消防车14辆、A类泡沫消防车6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6辆;消防员个人主要防护装备5107件套以及其他各类消防车辆和专勤器材。全市投入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设专项经费达2000多万元。
(四)特色消防力量不断壮大。
形成了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伍为辅助,群众志愿消防组织为基础的,具有泰州特色的消防力量体系。全市共征招212名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地方专兼职消防队伍11个,队员114人,执勤消防车22辆,三轮消防摩托车95辆,手抬机动消防泵99台。乡村和城市社区志愿、义务消防队1327个,队员2.1万人,手抬机动消防泵1120台。
(五)消防科技建设成效明显。
全市消防信息化建设加快,完成与省总队、支队联网和消防基层专网建设,实现消防部队各级之间电子公文交换,开通消防大、中队图像传输系统和视频会议暨远程教育培训系统等网上应用系统。靖江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六)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有效提高。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全市10个消防站全面向公众开放,16万余名群众接受教育。通过 “119”消防日(周、月)消防专题宣传活动、消防互联网站、媒体消防宣传专版(栏),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组织各类消防安全培训班,受消防教育人员达到50万余人次。
(七)消防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消防事业区域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对消防事业重视程度不够;经费投入仍不能满足消防事业发展的需求;消防站布局及公共消防设施滞后于城镇发展的规模和速度;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缺乏、消防警力不足仍然制约消防事业发展;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不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还不够强;消防部队处置大规模灾害事故社会联动应急救援体系亟待建立和完善。
二、“十二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富民强市、建设美好泰州”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全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发展目标。
1.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
泰州四市三区年度火灾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019以内,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010以内。
2.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目标。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有效提升,自我管理规范有序;夯实农村和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加强城市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镇政府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
强化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强化消防公益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探索建立消防免费检测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提高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的自觉性。
3.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目标。
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逐步形成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的应急抢险救援力量体系。构建一体化综合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覆盖全市各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联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
4.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目标。
保障城市和乡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消火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的95%以上。提高农村灭火自救能力和小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总体水平。全市未安装市政消火栓的镇村均建设永久性的消防水池、天然水源或其他消防用水储水设备并设立标志。
5.消防力量建设目标。
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消防站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应建数的85%以上,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消防救援格局。“十二五”期间新增消防站11个,基本实现每个城市消防站的保护面积小于7平方公里,力争接警后城区5分钟、郊区和发达乡镇8分钟、农村15分钟赶到,对人口超过10万人,年GDP超过5亿元的建制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各级政府以消防站警力缺额数为基数,每年按国家规定的消防站编配标准招收合同制消防队员。推动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村委会等组织的消防队伍建设。
6.车辆器材装备建设目标。
按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置相应的消防车辆装备。各市(区)按规划要求新增的消防站均配置相应的消防车辆和装备。结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优化装备结构,逐步推进“高、精、尖”发展。
三、“十二五”时期泰州消防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健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1.政府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建设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提高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强化财政、公安、人力、文广新、法制等有关部门消防工作的主体责任。
2.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严格实行单位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单位自我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或“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定期组织员工开展疏散逃生技能培训,公众聚集场所重点加强员工引导顾客安全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度,加强青少年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推动消防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探索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系统。
3.大力整治火灾隐患。
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评估、挂牌督办和公示公告机制,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制度,落实整改责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并定期销案。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等重大危险源,限期搬迁,并保证搬迁前或搬迁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对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等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建筑,从源头上、监管中、技术上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
4.发展消防中介组织,探索金融、保险调节机制。
加快培育、发展、规范消防行业社团和中介服务组织,不断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严格实行法定资格持证上岗制度,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的消防免费检测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增强单位加强消防工作的自觉性。
(二)形成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落实国办59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争取现役公安消防部队编制和招收合同制消防队员,依托各级消防部队建设装备精良、精干高效的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发展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进一步规范合同制消防员的征召、培训、使用和管理,提高合同制消防员的福利待遇,建立政府职业制技术骨干队伍。积极推动城市社区、村委会志愿、义务消防队等群众性消防组织建设。建立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巡防消防队,承担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根据《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考评细则》的要求,在距城市中心消防站较远的大型社区,依托社区设置消防分站(配置1-2辆消防车,8-10名消防队员),所有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远离城市的新建小区均应设置消防分站。大力建设公安消防站。规划建设特勤消防队站1个(泰州医药高新区);规划建设一级普通公安消防队站4个(靖江、泰兴、姜堰、兴化);在化工集中区规划建设二级普通消防队站3个(靖江、泰兴、姜堰);在黄金水道建设水上消防站1个(沿江河建设沿江水上消防队);在高速公路沿线规划建设消防救援站1个(高港);在省级(泰州)灭火应急救援中心组建特勤、战勤保障大队,建成综合应急救援队。其余现有消防站适时建成特勤消防站。
(三)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制(修)订和实施城乡消防规划。
及时调整修订农村城镇消防规划。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和区划调整的小城镇消防规划及时进行修编。城镇的新区开发和旧城区改造规划,同步编制、修订相关消防规划内容。制定消防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实施。
2.加快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建设。
根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标准要求设置市政消火栓。消火栓的设置应与城镇开发、老城区改造、新建工业小区和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加强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建设,着力解决消防给水管道水量、压力不足等关键问题,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满足灭火救援的供水要求。充分利用天然水体作为消防水源,结合供水、水利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修建镇村消防水池、消火栓、天然水源取水码头等消防取水设施,设置消防水源标牌,提高镇村消防供水能力。结合全市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建设,利用道路、桥梁改造,进一步畅通镇村消防通道,提高消防车通行能力。
3.强化消防规划建设监督管理。
建立城乡消防规划建设考评机制,逐步向小城镇和开发区推广。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小城镇消防规划实施的计划性,杜绝规划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加强对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建设的监督,研究制定公共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措施。
(四)加强车辆器材装备建设。
根据我市产业结构和火灾特点,按四大功能区域配置消防车辆。全市4个化工园区消防站,配置1辆12吨以上重型泡沫水罐车、1辆抢险救援消防车、一辆化学处置模块车。“十二五”期间,全市更新车辆32辆,新增消防车辆63辆,其中特种车辆22辆。
1.以扑救化工事故为主的消防装备体系。
重点配备重型泡沫车、高喷车、泡沫干粉联用车、防化洗消车、抢险救援车、配有动力源的大型拖炮、消防坦克等。
2.以扑救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人员密集场所为主的消防装备体系。
重点配备举高消防车、A类泡沫车、陆虎60雪炮车、侦察机器人、照明排烟车和抢险救援车。
3.以扑救大型仓库、大型市场火灾为主的消防装备体系。
重点配备重型水罐车、高喷车、陆虎60雪炮车、强臂破拆消防车和照明排烟车。
4.以扑救高速公路火灾为主的消防装备体系。
重点配备重型水罐车、重型泡沫车、大型供水泵组、破拆清障车和抢险救援车。
(五)推进消防科技建设。
1.加大消防科技产品研发推广力度。
整合和引导社会科技资源,提高消防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消防科技保障体系。降低建筑物火灾荷载和燃烧产物毒性,强化源头预防,降低火灾危害性。推动城市火灾远程报警系统建设和应用,提高城市预警能力。推广运用消防门禁系统、安全推闩、新型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电磁门锁、活动栅栏等逃生新技术、新产品。
2.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设。
加强消防应急通信指挥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完善数字化灭火救援指挥系统、消防电子政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道路水源、灭火救援数字化系列预案、消防执勤实力、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物品、监督执法和消防专家等数据库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工会、妇女联合会等团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建设和拓展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把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创建文明社区、评选“五好家庭”、安全生产竞赛、“三下乡”和普法教育等社会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充分发挥消防博物馆、防灾馆、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
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
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完善消防安全培训机制,构筑社会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体系。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和人力资源培训。积极培育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对消防工作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和操作人员、消防设计、施工等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组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推动建立单位消防安全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七)夯实消防基层工作。
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的考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乡镇(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安全检查;村(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相互督查,确保发生火灾联合组织扑救;村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巩固公安派出所社区消防警务室和村警务室消防工作建设。加强农村、城市社区消防宣传教育,突出对老弱病残、少年儿童和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逐步在70岁以上独居老人居住场所推广应用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
四、“十二五”时期泰州消防事业重点建设项目
(一)省级区域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
根据《江苏省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建设标准》,完成省级灭火应急救援中心的营房及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车辆及器材装备配备任务。模拟训练设施选建不少于6类。
(二)消防站建设。
规划建设消防站11个:新建普通消防站4个,特勤大队1个,沿江水上消防站1个,高速公路沿线抢险救援站1个,化工集中区消防站3个。通扬运河水上消防站在建。
(三)车辆器材装备建设。
根据国家行业标准《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标准》,配齐更新消防员灭火防护服、避火服、隔热服、防护服等防护器材装备。配备侦检、救生、堵漏、洗消、排烟和照明等抢险救援及消防检查装备,2013年前全部达标。全市常规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全部达到部颁标准,达到使用年限的消防车当年更换。全市消防站配置灭火能力强、水渍损失小、高效、环保的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根据泰州城市发展情况,普通消防站至少配备一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根据泰州化工企业密集的现状和分布特点,在化工区增加配有动力源的大型拖炮、重型泡沫车辆和其它装备器材。特勤大队配置防化抢险救援车、消防坦克、侦察机器人、大型供水泵组等。全市一线执勤官兵新型个人防护装备要按公安部标准全部配备到位。各地公安消防机构消防产品现场检查技术装备配备全部达标。各公安派出所配齐消防监督技术装备。
(四)全市防灾减灾消防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全市防灾减灾消防应急指挥系统包括应急通信指挥网络(有、无线)、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固定、移动)和信息数据库系统。建立有线应急通信指挥专网,连接全市消防部队各级灭火救援指挥中心,接入政府防灾减灾指挥网络,融数据、语音及图像3大类业务为一体,承载信息查询、力量调度、图像监控等多种数字业务系统,实现重大灾害事故联合处置。升级改造现有无线应急通信指挥网络,实现全市范围内集群电台无障碍通话,解决出救途中、灾害现场与指挥中心之间的数据信息双向传输。建立市级固定指挥中心系统,接受市防灾减灾指挥中心指令,实施全市消防力量调度和指挥,联合完成对灾害事故现场的处置。将固定指挥中心的指挥功能向灾害事故现场延伸,建立移动指挥中心,与固定指挥中心联网,实现灾害事故现场指挥和灭火救援力量实时调度。建设城市火灾探测报警监控技术及应急处理系统,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通过电子地图、图像监控等技术与消防指挥中心相连,实行火灾实时监控,提高城市预警能力。建立消防资源数据库,为灭火救援指挥及辅助决策系统提供数据支撑,与政府防灾减灾指挥中心及“数字泰州”信息中心实现资源共享,探索建设应急救援现场灾害评估暨辅助决策系统。
支队至总队建立100兆灭火救援指挥专网,至大中队网络带宽扩展至10兆以上。优化市级“三台合一”消防接处警系统功能,完成县级“三台合一”消防接处警系统技术改造,完善中队通信处警终端,规范火灾接处警程序。健全无线调度指挥系统,实现支队无线调度指挥一级网无缝覆盖城市80%以上的消防管区和所有执勤中队。完成部队各级和专职消防队的集群、常规电台的购置工作。组建支队应急通信分队,建立完善应急通信保障机制,完成支队通信指挥车改造工作。完成市级指挥中心系统建设。泰州区域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配备卫星通信指挥车。完成城市火灾探测报警监控技术和应急处理系统建设。完成消防道路水源、危险化学物品、重大危险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库建设;完成灭火救援预案、消防执勤实力、监督执法、消防专家信息库建设。结合部队实际,配备笔记本电脑、PDA或定制专用车载终端。信息中心服务器、存储阵列、30KVA UPS备用电源及视频会议终端和安全保障系统。购置数据库服务器4台、应用服务器7台、文件型磁盘阵列1台、数据型磁盘阵列1台、30KVA UPS备用电源1套、统一威胁管理系统1套、数字证书认证系统各1套。完成部队各级3G单兵无线图像传输设备配备。
(五)消防宣传培训教育体系建设。
1.消防培训基地建设。
根据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督的需要,为提高灭火救援人员的处置各类事故的技术和指挥能力、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的素质,提高消防培训合格率,充分借助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社会资源,建立消防培训基地,包括全市培训体系网络化建设、组织机构建设、技战术训练设施和模拟训练设施建设、师资力量和培训辅助设施建设以及培训教材的编写等,建立起适应现代消防培训的综合性教学培训基地,供消防部队官兵培训、训练以及对社会有关消防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
2.消防教育馆建设。
筹建市、县消防教育馆,利用声、光、电等科技手段和多媒体演示以及火灾现场模拟和逃生演练设置,介绍火灾的形成及消防理论知识和逃生自护方法,展示消防历史、文物和消防车辆器材装备,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消防安全素质。各地可根据实际,依托科技馆、展览馆、青少年宫等,多种形式地建设消防教育馆(厅)。
3.多元化消防宣传阵地建设。
大力宣传消防科普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网站,同时利用现有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站开辟消防专版专栏。
4.消防科学普及和消防安全文化建设。
编写青少年消防科普读物和其他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资料。进行消防安全文化理论研究、出版研究成果。创作、拍摄反映消防内容的电视剧等文艺作品。
附:泰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重点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1 |
省级区域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 |
完成省级灭火应急救援中心的营房及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车辆及器材装备配备任务 |
2 |
一级城市消防站 |
4个(靖江市、泰兴、姜堰市、兴化市各建消防站1个) |
3 |
消防特勤大队 |
在医药高新区增加1个特勤消防站 |
4 |
水上消防站 |
依托老通扬运河建设通扬河水上消防队,在沿江河区域建设沿江消防站 |
5 |
高速公路沿线抢险救援站 |
在高港区泰州大桥附近建立高速公路沿线抢险救援站 |
6 |
化工集中区消防站建设 |
靖江市、姜堰市、泰兴市各建设消防站1个 |
7 |
减灾教育馆、培训基地 |
在市区建设防灾、减灾教育、培训一体化教育馆,有条件各县市均建设 |
8 |
应急指挥系统及车辆装备 |
按规划要求建设消防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配齐车辆装备器材 |
五、“十二五”时期泰州消防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完善政府消防安全考评体系,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综合考评。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大经费投入。
进一步明确消防事业经费保障的主体责任,把消防事业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消防投入与国民经济生产总值协调增长。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合理使用资源,确保消防事业的各项规划任务圆满完成。
(三)开展监督检查。
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各级政府把落实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每年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及完成情况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