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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416330/2011-01440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科技 通知
发布机构 泰州市政府 发文日期 2011-08-29
文号 泰政发〔2011〕137号 时效 已失效
关于印发泰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1-08-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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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泰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泰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根据《江苏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泰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十一五”期间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市教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创新人才为根本任务,促进了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建设教育强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基础教育优势进一步彰显。全市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5%,省、市优质园比例达51%和78%,分别比“十五”期末提高30、42和50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99.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8.6%,比“十五”期末提高34个百分点。完善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建成合格学校。姜堰市被评为国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市。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进入三星级以上高中就读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95%,连续四年高考二本达线人数超万人,居全省前列。深入推进“减负增效提质工程”、阳光体育运动和体育艺术“2+1”项目,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初步得到控制,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

  职业教育服务发展能力显著提高。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基本到位,建成1所五年制高职校、5所省四星级职业学校、2所三星级职业学校,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输送近10万名技能型人才。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在西部地区开辟了近30个生源基地,创业教育和创新教育形成特色,累计已有15000多名在校学生接受了创业教育培训,30多件学生创新作品申请了国家专利。开展职教富民行动,创建成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2个、省级社区培训学院1所、省级乡镇社区教育中心15所,培训农村致富骨干52. 6万人次,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78.6万人次,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14.3万人,开展创业培训4.4万人次。

  高等教育发展取得新的突破。南理工泰州科技学院、南师大泰州学院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在校生达2万多名。医药高新区教育教学区建设启动实施,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建成招生。启动泰州大学筹建工作。3所高职院校在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均获优秀等级,建成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 个省级品牌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和一批省级精品课程。高教园区一、二期工程交付使用,完成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

  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全面实施。教师学历层次普遍提高,幼儿园、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76.42%、79.82%,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78.74%,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达5.68%,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65.9%。组织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7.5万人次,选送500名教师和校长赴境外培训进修。骨干教师队伍不断壮大,全市中小学现有“省人民教育家工程培养对象”4人,在职省级特级教师73名,市名校长7人、名教师22人,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59人,市级学科带头人160人、教学能手208人、教坛新秀342人。

  教育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把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教育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面免除,教科书免费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住宿费全部免收,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和留守儿童自我教育四位一体的关爱网络。扶贫助学体系不断健全,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享受同城待遇。全市24所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全部规范到位。中小学校舍安全加固改造工程全面实施。“教育为民热线”成为市级机关优质服务品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教育现代化建设成效明显。全面开展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全市投入7.9亿元,姜堰市、海陵区、高港区、靖江市、泰兴市创建成江苏省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市(区)。全市新建中小学校舍42.65万平方米。累计投入9000多万元,完成了以实验、图书、体育、艺术器材配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中小学“四配套”工程建设。教育信息化投入超过3亿元,新增计算机2.5万多台,计算机总量比“十五”期末翻了一番。普及计算机网络教室,全市中小学技术装备条件全部达到省合格学校标准。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20余所院校与多个国家的学校对口结成友好学校或建立了合作关系,323名优秀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赴美国、加拿大、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进行专业培训,5所四星高中举办国际班,5所职业学校与国外大学联合办学。

  (二)“十二五”期间泰州教育改革发展环境分析。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也是实施《泰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建成教育强市、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关键阶段。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确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盼和全社会对教育的高度关注,对泰州教育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面对新的形势,泰州教育的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均衡发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需进一步优化,教育投入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只有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才能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美好泰州”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泰州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2年,全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到2015年,教育普及水平、发展质量和教育贡献度位居全省前列,建成教育强市,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增强。

  教育普及达到更高水平。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8%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7%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9%以上,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0%。公民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年以上,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20 %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4.2年以上。

  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扩大。教育经费的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6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建成现代化学校,所有普通高中均达到优质高中办学标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推进素质教育取得显著突破。

  教育公平政策惠及全民。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体系。教育布局合理,各市(区)全面达到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标准。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基础教育得到良好保障。

  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大幅提高继续教育参与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50%以上。

  教育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办学体制更加灵活开放,管理体制更加科学高效,考试招生制度更加健全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教育国际化扎实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表一:泰州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10年

  2015年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5

  98

  2.义务教育巩固率(%)

  99.6

  99.7

  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9

  99以上

  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37.16

  50

  5.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

  -

  80

  6.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与率(%)

  46

  50

  7.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比例(%)

  -

  60

  8.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13.8

  14.2

  9.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

  -

  11

  20

  10.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

  -

  85以上

  11.学校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

  90

  12.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

  18.79

  高于省核定比例

  13.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

  15.05

  高于GDP增长

  三、主要任务

  (一)巩固提升基础教育。

  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制定并落实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主、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园体制。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县级教育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到2012年,每个乡镇至少办1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完成所有无证园的清理工作。到2015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城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覆盖率提高到70%以上;新建60所左右有财政扶持的公办园,各市(区)辖区内至少建有1所全额拨款幼儿园;市优质幼儿园比例达90%以上,省优质幼儿园比例达70%以上;逐步提高公办幼儿教师比例,各市(区)全额事业编制幼儿教师达其总数的25%以上;严格执行省定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

  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建设,2015年各市(区)全面达到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标准,区域内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显著提高,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和适合度大幅提升。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推进县域内教师、校长的合理流动,到2012年,专任教师及骨干教师均按照每年不低于总数10%的比例进行交流,2015年交流比例达15%,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一般不超过10年。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小班化教学。基本消除公办学校择校现象。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全面加强学校校舍、场地、师资队伍、设施装备等方面建设。到2015年,6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建成现代化学校。

  优质特色发展高中教育。加强普通高中内涵建设,提升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到2015年,所有普通高中均达到优质高中办学标准,建成3-4所全国一流高中。根据高中阶段生源变化趋势和普职协调发展原则,优化高中学校布局,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和班额。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建设,实施多样化、个性化的课程设置,建设1-2所省级普通高中课程基地,1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打造特色课堂,建立各种学生社团,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建设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发展。整体提升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保持高考水平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调整优化市区学校布局。根据《泰州市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规划(2008-2030)》,到2015年,市区新建、迁建小学10所、初中4所、高中1所,其中医药高新区新建、迁建中小学5所。落实市政府关于泰州医药高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意见,优化配置该区域教育资源。城区新建商业住宅按照相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二)优化发展职业教育。

  稳定职业教育事业规模。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变动的实际情况,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把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职业学校作为职教招生的重点,加大面向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在岗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大中西部合作办学力度,保持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大体相当。“十二五”期间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和企业经营培养10万名技能型人才,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实用人才的需求。

  加强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建设。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化、优质化建设,到2012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标准,每个市(区)创建1所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取消不合格职业学校及办学(班)点。到2015年,创建5-6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优化专业设置,在重点建好装备制造、医药、化工和电子信息等专业群的基础上,新开设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造船焊接等新兴专业。重点建好30个以上与全市支柱产业相吻合的省级品牌和特色专业。创建一批国家级示范专业点。加快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围绕全市“1+3+N”现代产业体系,建成8个以上集教学、培训、鉴定、生产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校内省级以上实训基地和一批校外实训基地。

  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推进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改革办学模式,依托行业、企业和示范学校组建全市机电、建筑职业教育集团或“校企联盟”,“校企一体”办学取得明显进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行订单培养、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改进教学模式,采取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创新职业教育运行机制,落实政府责任,完善支持政策,强化部门协调,严格就业准入,加强督导检查。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

  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建设有职业教育特点和行业企业特色的校园文化。深化创业、创新教育,新建一批有地方特色的学生创业教育实践基地、项目和创新教育工作室,应届毕业生在校创业实践率达35%以上。强化技能教学,开展各类技能大赛。建立起开放、多元、动态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和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制度,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专业对口就业率达到80%以上。

  (三)加快发展高等教育。

  加快泰州大学筹建步伐。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统筹地方高等教育发展,加快筹建泰州大学,2015年泰州大学筹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引进、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正高级教授和200名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努力打造国家级或省级优秀科研团队和教学团队。完成泰州大学中心共享区基本设施建设。各独立学院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实现独立办学。2015年高校在校学生达5万人左右,其中本科生占50%以上。

  提升高职教育发展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资源整合步伐,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发展环境。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完成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任务,2015年建成全国一流的高职院校。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创成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5年基本达到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办学水平。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高校主动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技术需求和人才需求,在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积极培育、强化优势专业,形成办学特色。2015年,建成10个左右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和一批精品课程。建立高校合作育人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与相互开放,培养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形成一批有较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和科技应用成果。

  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积极探索政产学研合作模式,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力度,建设实验室、研发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合作平台,建设教师培训锻炼、学生创业就业和企业人才定向培养等实践教学基地。建立地方产业发展和技术需求、人才需求定期发布制度,建立高校与行业企业人才、技术双向交流机制。

  (四)积极发展特殊教育。

  推进特殊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大政府对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高水平办好特殊教育。到2015年,实行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5年残疾人免费教育,建成3所以上现代化特殊教育学校。

  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到2012年,每所特殊教育学校开办学前教育班。在有条件地区举办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

  (五)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加强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社区教育资源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省级社区教育项目。到2015年,建成泰州市社区学院,创建1个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2所国家级社区教育中心,1所省级社区培训学院,2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15所省级社区教育中心,2个省级学习型乡镇(街道),建成泰州学习在线网站,50%以上的市(区)建成市(区)学习在线网站,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成市级社区教育中心。

  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积极实施农村经济发展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现代农业人才工程。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积极开展数字化社区创建工作。到2015年,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教育比例城市达70%以上、农村达50%以上。农村从业人口参训率达50%以上。面向全社会开展培训150万人次。初步形成全覆盖的社区老年教育网络。

  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成立市、市(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统筹指导终身教育发展。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终身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一支高水平的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社会教育管理机制,健全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终身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大力开展学习型组织的创建。

  (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完善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学校类别的德育目标和内容,改进德育方式方法,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中小学德育要依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行为养成、基本品德、公民意识、理想信念等为重点。职业院校要体现行业特点,加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高等学校要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科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推进体育、艺术“2+1”工程,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锻炼1小时。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艺术课程,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心理健康工作规章制度。加强军事课程建设,增强学生的国防意识。推进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在义务教育学校深入推进“普通话进校园、书法进课堂、诵读进教材”活动。

  深化课程改革。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有效整合,提高教师课程意识和教学能力。严格执行中小学课程计划,确保开齐开足规定课程,特别是各类选修课程、研究性学习和通用技术课程等。重视校本课程开发,加强与社区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性、综合性和实践性课程。关注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差异,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加强基础教育科研工作,围绕建构和丰富“主体参与”课堂教学模式这一主题,进行区域性专题研究,打造“智慧课堂”,提高教学效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实现“幸福教育”的理想和追求。

  健全多元评价机制。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法,探索有效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方式,逐步形成即时性评价、过程性评价、课程式评价及自评、他评、互评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模式。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校和教师工作评价体系,引导学校和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决制止以考试成绩和分数作为唯一标准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做法。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排名,不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实行“减负”工作责任制,开展“减负”专项督查和经常性检查,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对严重违规的地区和学校,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七)不断深化教育改革。

  改革中考招生制度。推进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文化科目考试相结合的中考模式,进一步调整文化考试科目,改革考试形式,增加综合素质评定在录取中的权重。逐步实行统一考试录取与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式。完善指标生分配政策,逐步提高热点高中指标生比例。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注册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学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

  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权利和责任,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落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构建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提高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推进公办学校多形式办学,允许社会力量通过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探索让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优秀校长(园长)及团队管理多所学校(幼儿园),共享先进管理经验,促进薄弱学校(幼儿园)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支持公办学校之间、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联合组建教育共同体。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依托行业企业办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促进公民办教育共同发展。

  鼓励发展民办教育。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同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发展非营利性优质民办学校,并在资金投入、设备添置、项目安排、人才引进、师资建设、教育督导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民办学校合理定位、优质发展、特色发展,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建立政府对民办学校的督导、年检制度,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重点加强资金运转和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的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强非学历教育培训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依法取缔非法办学行为。完善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董(理)事会、行政、党委三方成员双向进入机制。完善民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工会等群团组织,保障教职工和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进一步落实扶困助学政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少年,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受教育的保障机制,坚持以流入地公办学校接收为主,依法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推进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八)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

  积极扩大中外合作办学。吸引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来泰举办分校或合作办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院校达10所以上,合作项目达20个。在医药高新区建设1所与国际接轨、有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校。

  稳步推进国际交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境外学生达300人次,以修学旅行或其他形式出境交流的学生达到1000人次,境外学生来我市修学旅行达到200人次。多渠道、多形式选派优秀教师赴境外考察、培训和研修。到2015年全市具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的学校达50所以上,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和省级以上重点职校原则上至少有一门课程有外籍教师参与教学。全市有2%的学校能够通过网络与海外学生进行学科间的交流与互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成教育强市、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将本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政绩考核范围,作为考察干部政绩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健全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健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努力为基层、学校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德建设。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教育渗透到教师准入和职后培训的全过程。把师德建设成效纳入学校和校长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和宣传师德模范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强化教师培训。建立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完善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制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和考核制度。开展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分类、分层、分岗全员培训,满足教师多样化培训需求,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对农村英语、音体美、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进行订单式培训,全面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和能力。加强校本研修管理,将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实施教师专业成长规划,完善教师远程培训、研究交流数字化平台,建设优质教师教育培训资源库。成立市和市(区)教师研修中心,加强市(区)范围内教师和校长培训的组织管理。

  着力培养骨干教师。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市政府每两年命名表彰一批泰州市名教师名校长。加强名教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建立名教师、省特级教师教育科研成果展示制度,进一步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健全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机制,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和紧缺人才来我市从事教育工作。完善市级骨干教师培养选拔管理机制,到2015年,全市入选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8名以上、省特级教师100名。新培养市级名校长15名,市级名教师50名,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等骨干教师占教师总数比例达5%。

  加大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依托大中型企业和高校,联合建立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加大“双师型”教师培训力度。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积极推行“访问工程师”制度。制定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聘用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加大职业学校主干专业教师建设力度,完善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评聘办法。到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70%以上。

  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完善并落实教师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制定政策,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专业。开展优秀师范生免费、定向培养试点工作,毕业后按培养协议到基层任教。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在工资晋级、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在农村长期从教。设立政府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激励基金,定期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健全教师准入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把教师进口关。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拓宽非师范类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渠道,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改革完善教师职务(职称)聘任制度,严格开展聘期考核。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对教师实行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建立健全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切实解决中小学教师学科、学段、区域结构失衡问题。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准入制度,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实行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

  表二:泰州市教师队伍建设学历指标

  教师学历比例(%)

  2010年

  2015年

  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6.42

  16.01

  90

  35

  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9.82

  39.06

  95

  60

  普通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研究生学历(学位)

  78.74

  0.66

  95

  5

  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5.68

  12

  职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3.15

  12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3.4

  20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28.5

  50

  (三)加大教育投入。

  强化政府教育投入责任。落实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省核定的比例,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义务教育全面纳入政府财政保障范围,实行预算单列。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对公办幼儿园投入。逐步提高财政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投入水平,基本化解高中阶段公办学校基本建设债务,严控新增债务。落实职业教育发展政府专项经费。完善市属高校投入保障机制。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全额用于教育事业。土地出让经费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必须按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实行规费减免。2012年完成省下达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造、加固任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或出资办学,完善社会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落实单位和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规定。

  加强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健全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建立完善教育经费监察审计、督导考核、绩效考评制度,将地方政府教育经费增长落实情况作为政绩考核、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教育经费增长未达法定要求的,要限期补足。健全教育投入年度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管理。

  (四)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市信息化发展整体规划,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以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升泰州教育城域网应用服务能力,开发、引进优质网络教育教学资源,建立教育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基本建成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数字化校园建设。推进以多媒体教室、视频互动室和电子白板等交互式多媒体为重点的信息化教学终端设施建设,普及多媒体网络教学。开展全员信息技术培训,提高校长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提高学生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网络教学模式,不断提升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整合。稳步推进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建设,2015年,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达到80%,中小学数字化校园达标率达60%。

  (五)推进依法治教。

  坚持依法办学。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能力和水平,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教育法律法规列入普法教育范围。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依法治校,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

  维护校园安全。全面加强以人防、物防、技防为重点的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强化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不断加大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校园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强教育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2012年,所有学校均建成“泰州市平安校园”。2015年,50%的学校达到“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加强教育督导。坚持督政与督教督学、监督与服务指导并重,加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教育投入情况的督导。丰富和创新督导内容,针对教育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各种类型的专项督导。建立督学责任区和跨区督导制度,形成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的全市督导责任区网络。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和专职督导队伍。建立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落实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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