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索引号 46904331/2025-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泰州海事局 发文日期 2025-06-09
文号 时效
《长江泰州段水上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解读
  • 信息来源:泰州海事局
  • 发布日期:2025-06-0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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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沿江水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提升我市水上应急搜救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水平,按照市领导有关批示要求,泰州海事局结合长江泰州段现状,牵头起草了《长江泰州段水上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现就该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9年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109号)从健全水上搜救体制、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注重装备研发配备和技术应用、建设现代化水上搜救人才队伍、推广普及水上搜救文化等10个方面聚焦水上搜救应急能力提升;2022年1月22日江苏省水上搜救中心印发《江苏省水上搜救中心关于加强水上应急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水救〔2022〕1号),细化水上应急能力建设方案、明确具体建设清单,其中多项要求涉及泰州市;2022年9月16日,交通运输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交通运输部等二十三个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的意见》(交搜救发〔2022〕94号),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区域实际加强内河水域搜救应急能力建设。根据长江泰州段水域特点,结合泰州市在长江水上应急方面的短板弱项,泰州海事局牵头制定《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清单,力争全面提升长江泰州段水上应急搜救能力。

二、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方案》从6个方面提出15条水上应急能力提升举措。内容涵盖健全水上应急体制机制、提升事前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应急设施设备保障水平、全面加强应急搜救队伍建设、提高科技信息支撑保障水平、提高医学救援和善后处理效能等6个方面,明确了沿江市(区)政府、市水上搜救成员单位、市委工作部等27家部门(单位)任务分工。

在健全水上应急体制机制方面。提出了按预案修订工作程序推进修订工作,推动成立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水上搜救中心,弥补机制方面的空白;针对涉污事件应急现状拓展应急资源,提出建立健全区域联动和共享机制。

在提升事前风险防范能力方面。更加注重事前防控,针对客汽渡船群死群伤、水路危化品运输燃烧爆炸、船舶触碰桥梁垮塌、船舶试航发生重大事故、船舶污染环境等风险,提出应急关口前移、加强源头防范、重视日常演练、强化公司管理等要求。

在提升应急设施设备保障水平方面。根据沿江新兴港区发展趋势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提出在常泰长江大桥下游、靖江川心港等水域增设应急待命点;针对船舶污染水体的敏感性、复杂性和突发性,提出在化工园区、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所在地统筹推进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库建设;针对长江泰州段应急搜救装备不足现状,提出了公务船功能升级改造、应急减载过驳装备添置等要求,同时鼓励社会应急力量单位对现有泰州港区老旧拖轮进行改造升级。

在全面加强应急搜救队伍建设方面。根据水上搜救中心成员职责,按照近就便参加救援原则,提出优化应急搜救力量调配机制;为发挥壮大社会救援力量,提出鼓励引导社会搜救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有序发展;为充分发挥应急专家作用,提出动态更新应急专家库人员名单、建立专家资源信息平台、开展专家咨询会商等举措。

在提高科技信息支撑保障水平方面。为提升风险研判和预防预警能力,提出推动气象水文预警信息深度共享、上争加密重点水域气象监测点建设;为及时发现水上安全隐患和险情,提出推动沿江视频监控资源共建共享、码头业主企业配备使用岸基油类和危化品泄漏监视报警设备。

在提高医学救援和善后处理效能方面。为提升医学救援能力,提出加强快速转运通道建设、强化救援人员技能培训;就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提出健全完善获救人员临时安置善后机制、妥善解决因水上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

三、文件出台的意义

《三年行动方案》从健全水上应急体制机制、提升事前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应急设施设备保障水平、全面加强应急搜救队伍建设、提高科技信息支撑保障水平、提高医学救援和善后处理效能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沿江水上应急能力建设,最大程度降低长江泰州段水上突发事件遇险人员伤亡、水域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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