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4-01-29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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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为http://rsj.tai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切,严格按照《泰州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优服务、提质效、强监管的功能,助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强化人社领域政策、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联动宣传,及时在局网站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养老服务等方面政策及服务信息,常态化开展“社保服务 就在身边”、人社服务“百人走千企”调研走访、人才政策“五进”等活动,扩大政策知晓度。常态化深入企业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政策法规,强化用工服务指导,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定期发布社保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人才奖励政策兑现、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等公示公告,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聚焦12333服务热线、凤城英才卡服务体验、技能人才紧缺职业等,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在政务工作推动中的重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做到接收、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环节留痕、可追溯。加强办件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完善内部审查机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依申请公开办理中的重要指导作用,确保每件答复经得起推敲和检验,提高申请人对答复的满意度。积极开展人社领域依申请公开调查研究,梳理分析典型疑难复杂案例,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整体水平。2023年,我局通过线上、线下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3件,均按时规范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科学合理确定信息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范围。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一核”制度,对信息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涉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做到严把政治关、保密关和合法关,确保政务信息安全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全面梳理调整局门户网站新闻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等栏目架构,构建统一规范、便民高效的网站版面。强化网站动态更新和日常监测,对网站监测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响应、及时整改,全力提升网站运维管理水平。加强“泰州人社”微信订阅号建设和内容保障,及时转发上级重点推荐转发信息,及时回复网民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为有效互动渠道的作用。2023年,局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文件、公示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1420条;“泰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46条,关注人数达12.19万人。

(五)监督保障。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协调和监督力度,定期对网站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推动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相融相促。严格内部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处室(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中的职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注重信息公开培训与交流研讨,及时传达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最新规定,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认知度、参与度,培育专业化、高素质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6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5.83

(注:2023年,本机关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认定和清理,故存在与往年数据不衔接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公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存在问题为: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质量有待提高。 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有待创新。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多元化政策解读力度。综合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简明问答、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对重大政策文件开展立体化、多维度解读,让文件解读更加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二是持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平台,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多渠道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以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主开展线上宣传,同时依托人才集市、志愿服务活动等积极开展线下宣传,全面公开、讲解人社领域各项工作及政策,为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力量。强化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围绕人社领域疑难案例进行讨论、交流,切实提高整体队伍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在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过程中,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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