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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5-02-08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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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切实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聚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办发〔2024〕1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夯实工业经济基本盘

1.聚力产业链群发展。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和健康食品、高技术船舶和海工装备、新能源汽车及高端零部件、化工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及制品、节能和新能源等千亿级产业,到2025年,工业开票销售达8800亿元。培育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1—2个,省级9—11个。(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所有措施均需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立淘汰更新改造项目库,对重点工业项目实施平台化跟踪,年度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不少于500项。到2025年,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15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全力推动企业培大育强。实施百亿企业领航培育计划,到2025年底,开票销售超百亿级企业达12家,超50亿级企业达1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突破14家、140家。建立国家、省、市企业研发机构梯度培育库,到2025年,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突破100家,企业技术中心达300家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2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4.加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支持大健康产业政策制度供给,发挥大健康产业联盟“1+5”体制机制优势,促进强链补链延链。支持创新药、三类医疗器械产业化。落实部省共建机制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医药博览会筹办市场化机制。建设生命科学泰州实验室,推进长三角医学先进技术创新中心、北大医学部(泰州)医药健康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5.提升先进制造业水平。推进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省级未来产业先行集聚发展试点(合成生物)建设。组建大健康、新材料2个方向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到2025年,全市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数据局)

6.支持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搭建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开展国家高企培训辅导。实施市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到2025年全市培育瞪羚企业达100家。建立产业协同创新项目储备库,组织30家企业上争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科技领域授信超12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

7.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制定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举措,建立健全市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库,编制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清单。争创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培育生产性服务业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8.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智改数转网联”步伐,到2025年,省级以上智能工厂累计达30家,智能车间累计达250个。推进1800家企业上云,规上企业上云覆盖率达40%以上。建设泰州市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推进入选全国首批20家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需求池。鼓励各市(区)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全力争取医疗数据要素流通国家级试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局)

三、着力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9.高质量推进“两重”建设。聚焦国家明确的8个方面17个重点投向,以5年为周期制定超长期特别国债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对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内重点项目的专班服务和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10.加大推动设备更新力度。高质量做好设备更新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同时积极争取省级配套资金。支持化工和危化品企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项目实施。到2025年完成工业领域设备更新3.6万套。(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

1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北沿江高铁、盐泰锡常宜铁路泰州段、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张靖皋长江大桥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泰州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等重大工程建设力度。常泰长江大桥实现通车。加快“水运江苏”泰州建设。2024—2025年,完成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超400亿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

12.强化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根据重大项目清单,及时开展用地报批组卷和审查,推行用地用林联合审查,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作。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同市同标”,依法依规实行“交地即发证”,实行预转本、抵押权注销等高频业务“云平台”智审秒登。深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持续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13.持续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汽车、家电、家装家居、电动自行车等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确保人均获得国家补贴资金高于全省平均。持续扩大“泰享消费”品牌效应,开展四季主题促消费活动,拓展更多新消费场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积极发展服务消费。支持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举办泰州马拉松等大型体育赛事。支持篮球场、足球场、健身场、体育跑道等体育为民项目建设,实现项目提速、服务提效。争取国家银发经济试点。支持市(区)在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中嵌入适老生活体验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

15.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建立健全中等收入群体壮大和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推进机制。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办法。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持续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

16.巩固外贸基本盘。实施“泰州优品 智行全球”贸促计划。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进博会等线下展会和“江苏优品畅行全球”线上对接会等线上展会。制定泰州“产业带+跨境电商”白皮书。加大对泰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更多企业通过“9710”“1210”等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7.大力吸引和利用外资。加大重点外资项目引进服务力度,实际利用外资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支持外商投资的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采用便利化业务模式在境内结汇(使用)本外币投资资本金。做好QFLP政策宣传和试点项目审批,指导银行及时办理试点企业的外汇登记及资金汇兑等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

18.服务企业“走出去”。优化境外投资备案管理。全面落实省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工作。落实好取消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累计汇出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限制的政策,支持实需企业在累计不超过中方拟投资总额15%的额度内合法合规汇出资金,用于境外项目的前期筹备。研究成立市涉外企业法律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

六、推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19.强化改善型住宅供给。鼓励各市(区)新出让住宅用地按照改善型项目标准建设。允许拟建设改善型住宅的存量地块在不突破容积率、不改变用地性质、符合详细规划、满足相关规范等前提下,按照程序调整建筑高度上限(不超过10%)和下限。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的,规划条件依法调整后,可以按照程序变更土地出让合同或者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积极盘活存量房源。积极实施购房补贴各项政策。稳妥推行房票安置市区通用政策,实行时效性阶梯式奖补。支持职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新建和更新改造自住住房电梯,支持职工在实际工作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国资委、市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

七、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21.深化营商环境集成改革。深化“一件事”改革,深入实施行政审批超时默认制,建好用好“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健全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体系,升级“一企来办·泰企通”平台。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建立企业“白名单”管理制度。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

22.保护民营企业权益。制定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稽查规范化建设意见。落实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策措施,力争年度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比达80%。健全国有企业应付账款清欠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23.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落实有利于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础制度,强化重大违反统一大市场建设事件动态监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深化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建设。落实上级部门反垄断合规指导以及授权线索核查任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八、加强金融和物流服务

24.加强金融服务。用好各类货币政策工具,持续加大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产品供给。探索“科技积分+信用积分+监管积分”评价模式,将“苏创积分贷(创新积分贷)”纳入泰州市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效果评估。常态化开展抵押展期、分幢分层登记量化土地使用权抵押。(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

25.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快建设国家级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到2025年,实现各市(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全覆盖。进一步加密多式联运网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九、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26.健全就业优先政策。加大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2024—2025年,帮扶不少于1.3万名困难群体人员就业,其中公益性岗位帮扶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不少于600人。启动实施面向毕业年度大学生的强技行动,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27.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尊老金、教育助学金、财政惠民惠农补贴等各类民生待遇使用社保卡发放。提升居民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将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由失业保险代缴生育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制定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制度和困难家庭、多子女家庭入托补贴制度,落实普惠托育机构补贴政策。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实施办法。加大城市公共交通投入,实施市区公交发展品质提升行动计划,探索需求响应式公交服务,推进市区出租车电动化和巡网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交通产业集团)

28.推进粮食生产稳定。加快储备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4万亩,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投入部分,市级财政按照50%的比例进行配套。粮食总产量保持283万吨以上。建设国家级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城市。扎实推进物资储备仓储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9.扎实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争创城镇化潜力地区国家试点。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流入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落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降低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年限转换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年限、持居住证参保等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医保局)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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