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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泰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5-28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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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局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9〕4号)精神,现开展2019年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特产富农,以果菜茶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以增加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为目标,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以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农业为方向,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县为单位,建设一批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完善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全链条,加强质量安全控制,培育一批“独一份”特色农产品品牌,促进乡村特色产业与县域经济同步发展、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有效提升农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绿色引领、质量兴农。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集成组装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优质化技术模式,促进资源节约、生态循环,推动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提升。二是优化布局、打造品牌。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市场消费需求,科学确定区域布局和产业规模,鼓励区域整体推进,优化产品结构、品种结构、经营结构,打造优质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三是主体带动、突出重点。选择规模较大、基础较好、带农脱贫增收致富能力较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或龙头企业开展示范,重点发展产业特色鲜明、发展规模适度、产品市场认可的优质农业产业。四是政府引导、市场引领。注重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鼓励绿色优质特色产品生产经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主动参与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产业项目实施。

(三)工作目标。通过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加快形成一批以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产业链为基础,集科技创新、休闲观光、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壮大一批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规范生产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知名特色农业品牌,将绿色优质特色产业培育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民生产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战略产业,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

二、建设内容及支持方向

    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主要支持以下内容:

    (一)建设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以1-2个优质特色主导产业为重点,建设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进品种改良、品质改进,推广生产设施、示范技术、质量管理标准化,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稻渔(鸭)综合种养等生产模式,广泛应用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生物防治等措施,推动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循环发展;改善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条件,促进商品化处理,减少产后损失。鼓励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按照绿色优质标准,为普通农户提供生产、加工、销售服务,订单生产比例超过90%,保障产品质量和稳定原料供给。

(二)完善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全链条。主要建设分等、分级等产前处理设备,加大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力度,加快新型非热加工、新型杀菌、高效分离、节能干燥、清洁生产等技术装备升级,积极开发营养健康的功能性食品,适应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与大型电商合作,建立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电商平台或专属营销渠道。通过股份合作、“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让小农户充分享受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形成产加销有机衔接的全产业链条。

(三)加强质量管理和品牌运营服务。完善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资料、技术规程、产品等级等标准,推行产地标识管理、产品条码制度,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完善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合格证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制度,构建全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挖掘特色产业品牌价值内涵,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的品牌培育体系,实施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营销电商化“三化”行动,推广先进品牌培育模式,打造特色种养产品金字招牌、高端精品的企业品牌。

三、支持方式及建设条件 

(一)支持方式。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予以补助。选择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基础好、提质增效潜力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的市(区)实施推进,每个市(区)最多推荐1个项目,超数量推荐取消资格。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低于1800万元。各市可按规定积极统筹整合其他相关渠道资金,集中用于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发展。

(二)建设条件。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应达到以下条件。一是地方政府有积极性。项目所在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的积极意愿,在财政扶持、金融服务、人才支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电保障等方面已出台相关政策和支持措施。二是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基础好。产业资源特色较鲜明、比较优势较明显、市场认可、出口潜力较大,优势特色主导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三是优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潜力大。项目区原则在一个县域范围内,相对集中连片,规模适中,便于集中打造,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已初步建立严格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程化监管;具有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项目区内有与产业相关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市场主体间构建了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带动小农户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四、推荐程序

项目以市(区)级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组织编写实施方案并填写项目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2),经过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后,于4月14日前,联合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统一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办,一式7份),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470273403@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管理程序,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建设思路、建设内容、建设条件等,并完善配套制度。要认真落实责任,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源整合。鼓励各市(区)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用好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资金,鼓励工商资本参与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对项目建设予以支持。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分工协作。财政局要强化资金落实和政策监督,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统筹,抓好项目组织实施,研究细化具体措施,做好项目实施相关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大日常调度和工作督导,完善管理考核机制,推动项目加快建设,严禁产生“大棚房”问题,严禁楼堂馆所建设,确保工作方向不偏、资金规范使用。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的重大意义和建设要求,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全面展现项目亮点和成效,积极营造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

六、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办:周波,86893932;

市财政局农业处:高伟,86888071。

 

附件:1、2019年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申请表(略)

          2、2019年_____县(区、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实施方案(样式含封面)(略)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泰州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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